川政字〔2023〕1号
川王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川王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81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兑付工作,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最大限度调度种粮农民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推进绿色发展融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促进全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提高我镇农业产业竞争力。
二、工作内容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止2022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奖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根据《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3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分配我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9.971378万元(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分配83.491090万元,播种面积分配76.480288万元)。根据市县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要求,以2021年各村粮食播种面积和各村2019—2021年度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计算分配各村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我镇严格按照财政部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四)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界定。粮食播种面积以2021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耕地面积为基础,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三年平均粮食产量以2019—2021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粮食产量为基础。
(五)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核实。各村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村委会成员,对本村耕地使用情况摸排清查,做到数据精准,严格核实上报面积,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要求认真填报,不得虚报、漏报。
(六)补贴资金的兑现。补贴资金由信用社代发存入补贴对象的“一折(卡)通”账户。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资料上报。各村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摸底上报补贴清册,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村委会负责人签写承诺书对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乡镇负责人签写承诺书对本乡镇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在资金全部发放完成后镇级要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负责信息采集、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开展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等基础性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核实上报面积,编制补贴发放花名册,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将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认真摸底,做好基础数据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川王镇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电话:0938—7741002)。
川王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