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阳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大阳镇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大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大阳镇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尽可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大阳镇位于张家川县西南部,距县城11公里,辖24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分布规律
(一)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025年,经与自然资源局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汛前排查,共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
(二)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崩塌和滑坡的发育,与地形条件有关,山体坡度陡,形成较大的临空面,加之岩体结构松散、节理、裂缝发育,都是上属两种灾害发生的必要条件。同时,崩塌和滑坡的发育,与人为采矿、削坡建房、开山修路等有关。因此,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就可能发生崩塌和滑坡灾害。
(三)2024年地质灾害情况分析
我镇地质环境脆弱,自2024年以来共有6次大的强降雨,全镇共有各类地质灾害及隐患点18处。其中大阳镇汪洋村、东沟村地质灾害现状极不稳定,灾害危险性严重,不容忽视。灾害点主要以黄土—泥岩、滑坡、黄土崩塌为主,其主要诱发因素为6-9月份强降雨。在强降雨作用下,第四系黄土覆盖区及新近系泥岩组合区域极易蠕动变形,发生程度不同的地质灾害。
(四)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大阳镇辖区大部分地段沉积的深厚粘土和砂岩层及基岩,水土流失严重,丘陵山地角一般大于二十度。由于春季冰雪融化、导致地质灾害高发。另外,我镇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该时段降水强度大,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在大气降水的作用下,山体沿上述软弱结构面或在人为工程形成的降坡下滑、坍塌,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雨量较去年偏多,强对流的天气及异常的气候,可能引发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大可能性较大。极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发生。
三、防灾预案的编制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1.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
2.自然因素地质灾害由镇政府负责治理,人为造成地质灾害由责任人治理的原则;
3.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二)防灾预案选择原则
1.对城镇、村庄、学校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点;
2.威胁公路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质灾害点;
3.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危险程度中等特重的地质灾害点。
(三)主要危险点
1.崩塌危险点:汪洋村、东沟村。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我镇数村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程度重,分布范围广,给我镇地质灾害的防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根据调查我镇区域内需重点监测隐患点18处,推行“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合理规划,选择重点、次重点、一般地质灾害点分期、分批治理,逐步改善我镇的地质环境。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事业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大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马安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肖家斌 大阳镇副镇长
成 员:窦文昌 大阳镇党建办主任
王明明 大阳镇司法所所长
马 伟 大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向录 大阳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芳琴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海 强 大阳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
张小刚 大阳镇财政所所长
张浩天 大阳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马 琪 大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肖家斌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
2.职责
(1)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防灾措施。
(2)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监督、落实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方案及措施。
(3)建立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负责落实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汛期巡查、值班、预报;制定相应检测,预报管理办法。
(4)负责进行地质灾害责任鉴定和纠纷的调处。
(5)全面负责对群防群测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
(6)负责地质灾害情况的发布和指导灾后群众的自产自救。
(二)防治对策
1.防治基本要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相并重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健全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防灾网络。
2.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滑坡、泥石流同属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损失有相同性。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与地层岩性关系密切,灾害体主要发育于第四系黄土分布区,下伏新近系泥岩。目前,对泥石流和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的防治对策是:修筑地面和地下排水坑道,以排除坡体附近地表水和地下水,减少滑坡诱因。采用削坡减载减缓坡角,在坡角处采取积石,人工砌墙或进行锚索巩固等支当措施,以增强坡体稳固性。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采取逐渐退耕还林、还草、植被绿化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以确保水土不流失,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做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并举制管结合,特别是防止人为破坏。今后,一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执行。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必备要件之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审批手续。新农村和小城镇选址建设也要坚持注重地质灾害避让和防治原则。真正做到利弊权衡,统筹兼顾,防微杜渐,从根本上改善我镇生态环境,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消除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等灾害对人类的侵害。
(三)预警、监测预警、监测工作,是准确预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防治工作的基础。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所在村组的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各村、组预警监测人员、靠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彻底查清本村内灾害点及隐患点,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夯实群测群防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灾威胁的居民及其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严格按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填写;并制定本村的应急防治方案。方案要对可能出现的险情作充分的估计,地质灾害隐患地的村,要配合对涉险群众逐户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对“明白卡”的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对险情出现后群众的撤离路线、疏散办法、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逐项进行落实。有危险点、隐患点所在村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同时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靠实监测责任,安排24小时值班坚守,随时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严格落实地灾速报制度,确定值班电话,将值班电话及预警救援人员名单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一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尽快建立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系统,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群测群防,是目前阶段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出路所在,我镇地质灾害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必须依靠基层村组,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短信及墙报等宣传工具,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群众,集中群众的知识、智慧和能力,扎实细致的做好宣传、普及防灾救援人员培训工作,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营造一个群防、群管、群治的防灾体系,打一场灾害防治的人民战争,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二)大 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中 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四)小 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速报要求
(一)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乡镇为基础。
(二)具体要求:
1.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2.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于24小时内速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越级报省级主管部门;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将情况及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3.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12小时内速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每24小时向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4.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报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6小时内速报市级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委托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的,最终形成的应急调查报告应尽快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5.对于发现的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乡镇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国土资源部。
三、速报内容
(一)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二)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基本实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