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大阳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 >> 大 阳 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正文
张民发〔2024〕107号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dyz/2024-00046 时间:2024-09-05 15:33:27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张民发〔2024〕107号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川县民政局 中共张家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张家川县统计局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张家川县妇女联合会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9日



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根据市民政局等9部门《天水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天市民发〔2024〕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象范围

(一)监测摸排对象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者监护人双方或者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时间一般按跨县域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掌握,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因重病、重残等原因,经综合判断,难以履行监护职责的,应纳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范围。

(二)统计分析对象

纳入统计分析的对象为上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

二、重点工作

(一)监测摸排主体

监测摸排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疾控、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其中,流动儿童监测摸排以流入地为主实施,留守儿童监测摸排以其户籍地为主实施。

(二)监测摸排时间

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24年11月底前结束。其中,2024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采集(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县民政局),10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和比对核实,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监测摸排内容

民政局负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教育局负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入园情况,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就学情况等;公安局负责流动儿童办理居住证情况;卫生健康局负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健康管理情况,主要包括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医保部门负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等;残联组织负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情况,主要包括残疾等级、接受康复救助等。

(四)统计分析汇总

统计局、民政局结合人口统计调查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监测摸排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清晰掌握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等情况,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库,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好本乡镇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村(居)委会以及学校、公安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发挥教师、基层警务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网格员、乡镇政法委员、志愿者等力量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各县民政局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支持,列支资金确保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居)儿童主任、网格员等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等方式,认真采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有关信息,填写《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张家川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及时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县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在校在园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进行监测摸排。县公安、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工作职能分别对办理居住证、参加医保、残疾等情况进行监测摸排。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部门要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需协助核对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信息,提供健康管理及部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共享,县民政局要将掌握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及时提供给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疾控、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比对,同时根据情况更新调整,提高数据准确性。

(三)严格发布口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组织开展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对象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工作严肃性。处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依法依规,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发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数据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总体统计分析数据发布由统计局会同民政部门负责;监测摸排数据一般作为关爱服务基础数据依据,如需对外发布要履行审批程序,其中,入学入园情况数据发布应征求教育局意见,居住证办理、健康管理、参加医保、残疾状况等数据发布应分别征求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意见,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私自发布。

(四)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首次监测摸排工作,并持续加强动态更新。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相关部门间数据比对,确保数据质量,提高处理效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测摸排中发现相关政策没有落实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不再符合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条件的,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附件: 1. 张家川县流动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张家川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