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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阳发〔2020〕62号 中共大阳镇委员会关于马艳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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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980244Q/2020-1214  时间:2020-12-16 12:07:00 来源:  作者:
 

张阳发〔2020〕62号
 
中共大阳镇委员会
关于马艳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按照《甘肃省2020年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公告》要求,马艳梅、赫斌等同志符合选聘专职化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马艳梅同志任水滩村党支部书记;
 
  赫斌同志继续任刘沟村党支部书记。
 
  免去:
 
  马金梅同志水滩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张家川县大阳镇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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