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为扎实推进我镇2023年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的发展,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张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文件、《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张农技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两会精神,以美化乡村环境、促进贫困户增收为重点,以有效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庭院资源为主线,以市场为主导,以科技为支撑,以扶持服务为保障,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不返贫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使其成为全镇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坚持庭院经济发展与脱贫攻坚、农民增收与环境美化相结合。
(二)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科学选择庭院种植品种,增加农民收入。
(三)农户自愿。发展庭院经济以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统一规划,形成散而不乱、小而集中的产业格局。
(四)分类指导。合理制定规划和政策,针对各农户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三、工作目标
发展庭院经济产业项目,以镇政府、村委会主导,农户为建设主体,利用中央、省级下达的衔接补助资金扶持、引导村民有效利用庭院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农户增加收入,提高农户生活幸福指数。
四、项目补助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补助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庭院经济特色产业补助资金共9.89万元。其中(“三类户”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种植补助资金合计1万元,“脱贫户”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种植和养殖合计8.89万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梁山镇庭院经济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涉及4村11户人,补助资金合计9.89万元。
1. 三类户1户,梁山镇高营村张自荣发展特色蔬菜瓜果种植,合计补助资金1万元。
2. 2.脱贫户10户,梁山镇杨崖村2户,李生俊发展果园种植合计补助资金1万元。杨建仓发展果园种植合计补助资金1万元。梁山镇吕湾村1户,赵红卫中蜂养殖25箱,合计补助资金1万元。梁山镇高营村6户,其中喜召召种植瓜果蔬菜,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撒晓东种植瓜果蔬菜,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马学珍种植瓜果蔬菜,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马富生种植瓜果蔬菜,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高新华果园种植和林木花卉,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高志龙种植瓜果蔬菜,合计补助资金8150元。梁山镇唐刘村1户,马维华土鸡养殖667只,合计补助资金1万元。
五、实施程序
(一)摸底申报。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在农户自主申报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种植和养殖的基础上,村级组成核查组,对符合条件、有种植意愿的“三类户”“脱贫户”进行实地调查,讲清补助政策和实施要求,把真正有能力和热心发展庭院经济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户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
(二)项目入库。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及养殖规模、补助资金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备案。
(三)核实报评。一是镇农业中心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村,走访农户,逐个查看种植地块和养殖区域,听取补助对象意见,认真核实村上报的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种植的面积及养殖规模,避免虚报、谎报、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二是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镇相关人员参加的2023年项目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各村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填写2023年乡村振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表,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农业中心汇总各村申报的项目后,由业务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报县财政局审核。
(四)组织实施
1、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前,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或文化广场、人群聚集的醒目位置公示庭院经济特色产业种植申报花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复查。
2、强化管理。镇农业中心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户庭院,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等关键技术,提高经济效益。
(五)乡镇自验。镇上成立由人大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庭院经济产业项目政策的农户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六)资料上报。全镇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实施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各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要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所有资料由农户签字后复印,复印后经乡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资金发放审核表、补助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县农技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三类户项目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一定要精准,报账之前乡镇村层层审核的花名册电子版提前发至业务单位,审核无误再打印上报纸质版。
(七)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报主体庭院经济特色种植面积及养殖规模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最低不少于30%。
(八)资金拨付。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庭院经济特色种植及庭院经济特色养殖的发展需要。资金拨付的依据主要是补助对象庭院经济特色种植及养殖的建设情况,农户要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好资金,验收合格、上报资料准确,县农业农村部门业务单位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补助对象。
(九)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庭院经济特色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做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