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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梁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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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梁政发〔2021〕26号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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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093285W/2021-0204  时间:2021-02-04 17:07:29 来源:  作者:
 

  张梁政发〔2021〕26号
 
  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梁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有效降低灾情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会议通过,特成立梁山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付宝强    镇党委书记
 
  马  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建平    镇人大主席
 
  王永鸿    镇党委副书记
 
  蒋国平    镇纪委书记
 
  李芳平    副镇长
 
  王晓黎    副镇长
 
  妥耀德    副镇长
 
  景  春    镇武装部部长
 
  王守强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长所长
 
  李志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马  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本镇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事故管理等工作。
 
  2、工作小组
 
  组  长:妥耀德 副镇长、应急管理所所长
 
  成  员:马志伟、马永杰、王伟
 
  职责:工作小组负责本镇镇消防安全具体工作的开展;
 
  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付宝强、马腾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李小沛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工作小组人员职责
 
  第一条  开展消防安全具体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消防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本辖区有关单位和企业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消防安全的先进经验,搞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参加工伤及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七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八条  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检查、管理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及资料存档管理。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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