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梁政发〔2021〕26号
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梁山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有效降低灾情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会议通过,特成立梁山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付宝强 镇党委书记
马 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建平 镇人大主席
王永鸿 镇党委副书记
蒋国平 镇纪委书记
李芳平 副镇长
王晓黎 副镇长
妥耀德 副镇长
景 春 镇武装部部长
王守强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长所长
李志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马 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本镇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隐患治理、事故管理等工作。
2、工作小组
组 长:妥耀德 副镇长、应急管理所所长
成 员:马志伟、马永杰、王伟
职责:工作小组负责本镇镇消防安全具体工作的开展;
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付宝强、马腾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李小沛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工作小组人员职责
第一条 开展消防安全具体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消防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本辖区有关单位和企业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消防安全的先进经验,搞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参加工伤及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七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八条 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检查、管理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及资料存档管理。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