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梁委发〔2020〕80号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随文下发《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2、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梁山镇委员会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村“两委”班子优化结构、提升功能,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幸福美好新张家川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村“两委”换届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把牢正确方向,掌握工作主动权。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工作指导,严把人选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执行法律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环节不走样、遵守纪律规定不放松。
坚持民主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保选出党员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
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换届,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先整顿后换届。
三、时间安排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党组织换届原则上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原则上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村民委员会提前或者延期选举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重点任务
这次村“两委”换届,正值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节点,是村“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各村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全力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换届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分管党建、民政、纪委监委、宣传、政法、编制、财政、人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扶贫、团委、妇联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村要成立换届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2.深入摸排整顿。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本辖区村逐个深入调研,广泛宣讲政策,摸清“两委”班子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思想动态,摸清村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情况,排摸村“两委”成员换届人选情况。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整顿不到位不换届。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乡镇党委要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共同谈,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镇党委要派出调研指导组全面掌握情况,必要时对难点村、重点村进行蹲点指导。
3.制定换届方案。镇党委要围绕换届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组织领导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各村要制定村“两委”换届工作推进计划,要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制作村“两委”换届工作流程图,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尤其要关注难点村、重点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一策”,为开展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调频广播、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和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选人标准、程序步骤和纪律要求等,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
5.培训业务骨干。镇党委负责举办村“两委”换届工作培训会,对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党建专干、换届工作指导组进行全覆盖培训,讲清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程序。镇党委重点做好对换届工作指导组、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熟悉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具体操作流程。
6.审计财务收支。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组织财政、农经管理等部门对村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束后,对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1.严格换届人选标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选人用人既重品德,也不忽视才干,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农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两委”成员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推选,也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退休公职人员或外村符合条件的致富能人中回请。
严把村“两委”人选资格条件关,认真落实资格联审机制,把牢底线要求,坚决杜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即: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家族势力干扰基层公共事务的;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规党纪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道德品质低劣等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以及现行政策规定不能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其他情形。镇纪委要严格组织把关、严格程序标准、严格纪律要求筑牢“防火墙”,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村“两委”班子之外。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回避的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合理设置职数
(1)村“两委”成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村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置。
(2)定补村干部职数。定补村干部是指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报酬的人员,一般包括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文书等。各村按照村干部职数总体不超过换届前总职数的要求,根据行政村人口、地域面积、经济发展规模和承担任务情况,一般设3—5职。
设3职的行政村: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或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目前不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文书1名。
设4职的行政村: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目前不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副书记或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设5职的行政村: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村文书1名;目前不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一般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3.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的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尤其是民族地区,要坚决把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首要标准。全面落实好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党委成员“下深水”识别考察人选,逐村分析研判、做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
这次换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以4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其中35周岁以下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一定比例,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比例比上一届有所提高。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根据我县民族地区实际,比较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年龄、文化程度不符合继续提名条件,但致富带富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威望高,目前没有合适接替人选,确需继续提名的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对一些年龄55周岁以上、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放宽提名条件的按程序报批。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经考核合格的应继续提名。
村党组织副书记新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确需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放宽提名条件的按程序报批。
4.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5.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把年龄轻、学历高、热爱基层工作的优秀人员选进村“两委”班子,大力改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切实增强村“两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党组织委员新提名和继续提名人选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多民族居住的村还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严格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程序进行。
(1)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及结果向镇党委汇报沟通;镇上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通报村党组织。
(2)资格联审和组织考察。村党组织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按照乡镇党委初审情况,会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并将联审结果反馈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根据乡镇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乡镇党委呈报请示,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5天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审议,并在全县范围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影响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县委组织部批复镇党委,镇党委及时批复村党组织。
(4)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接到批复后,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组织书记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规范时间不缩减,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
(1)依法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有一方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针对城镇化加快、人口流动增强、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新情况,规范选民登记工作,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
(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后,按法定程序产生正式候选人。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严密组织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划票制度,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5)依法确定当选人。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报梁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村内事务,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推选程序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一致。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参照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执行。
加强村配套组织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四)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始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他们签订纪律承诺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要加强全程监督,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畅通村“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镇村两级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举报问题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要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五)注意防范化解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严防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要防范化解各种干扰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严厉打击。要防范化解信访矛盾风险,妥善处理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防范化解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防范化解一些网络媒体和别有用心之人误解误读换届政策、恶意炒作、失实失真报道等不良影响。要防范化解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需要,适时调整换届选举的场地条件,优化领票、写票、投票等流程,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风险。
五、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换届,是全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明两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各村两委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圆满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各项工作任务。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村要认真落实村“两委”换届工作主体责任,要把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抓在手上,主持研究分析,精心部署推动。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站所主任联系村和包抓难点村、重点村。镇党委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具体负责指导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要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实施,具体负责指导村委会、村监会的换届选举;镇纪委要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镇党委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梁山派出所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镇财政所要按照《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障;分管农业、畜牧、信访、团委、妇联等工作的分管领导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换届工作的整体合力。帮扶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把村“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配强村级班子。要把换届工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开展好村两委换届,分步实施,探索方法,积累经验。镇党委要向所辖的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帮助选好配强“两委”班子。各村党组织要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在重点时段、关键环节特别是选举日当天必须要有工作组驻守现场。对未经镇党委、镇政府批准,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依法追究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对竞选人被确认为有贿选行为或其他违法手段参选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竞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农村党员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镇党委、镇政府要适时派出指导组对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各村要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事务正常运转。要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镇党委、镇政府要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两委”委员进行1次全覆盖集中培训。各村要做好换届工作中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选出新的村民委员会后,要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各村制定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推进计划案需上报镇党委把关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备案。要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衔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按程序请示报告。换届工作结束后,各村于2021年3月20前分别向镇党委、镇政府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
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成立梁山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付宝强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 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马建平 镇人大主席
王永鸿 镇党委副书记
蒋国平 镇纪委书记
李芳平 副镇长
妥耀德 副镇长
王晓黎 副镇长
景 春 镇武装部长
哈福娃 镇党建办主任
王守强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国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张建斌 镇司法所长
付建明 镇财政所长
李志华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关明明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马 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马 健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村“两委”换届方案起草、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王永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黎、哈福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张鹏、马少华、陈万宝、王伟、王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