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梁政发〔2022〕52号
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梁山镇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省长沙市“4.29”民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5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住建发〔2022〕13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生产加工、出租居住、改扩建、临时搭建的彩钢房,以及未用作经营的人员聚集场所的农村和城镇自建房为重点;同时统筹推进以上用途的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有序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我镇规划范围内相关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对我镇规划范围内的自建房用作经营、生产加工、出租居住、改扩建、临时搭建的彩钢房,以及未用作经营的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统筹推进完成以上用途的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所有排查的房屋须全部填写方案后的附件信息登记表、台账、现场取照片。登记表、台账以及照片。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精准的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完成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避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完成全镇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用于人员聚集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各村所有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未用作经营的多层自建房,以及相关用途的非自建房开展工作,重点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重点房屋;同时对用途发生变化或新建的新增用作经营自建房,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录入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系统中,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对用作经营自建房及人员聚集场所房屋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3层及以上未用作经营自建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对3层及以上非自建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临时搭建的彩钢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用于生产加工的厂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改扩建的居民住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对自建房用作出租居住的房屋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原自建房用途发生变化和新建用作经营自建房做好信息更新和系统录入工作,同时鉴定或认定房屋的安全性。
9.以上八类排查的房屋,全部须填写方案后的附件信息登记表,取现场照片,建立台账。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精准的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完成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避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村级自查。各村自5月9日开始自查,5月1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重点对工作任务中的房屋围绕工作目标逐户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并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整治台账。
(二)乡镇复查。成立梁山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镇政府牵头负责,各村委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围绕此次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中的房屋进行复查,复查抽取10%的用作经营性自建房,5月20日前完成乡镇复查工作,并建立复查台账资料和问题整治台账。
(三)第三方检测鉴定。在摸清排查底数后上报住建局,由住建局牵头,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无法自行判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检测鉴定,6月15日前完成三方检测鉴定相关工作。
(五)完成整治及动态监测。各村委会要对自查、复查以及三方检测鉴定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整治,围绕“一户一册、一栋一册”,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完成整治,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采取封闭处置,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同时要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监测制度,动态监测房屋用途变化和因灾等原因突然出现的房屋安全情况变化,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要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农房倒塌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牢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住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把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具体、抓到位,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在我镇及各村委会的配合下,依托省级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谁拥有谁负责,要依法依规办理规划施工的审批手续,采用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使用人也有安全责任,尤其是擅自违规拆除传统结构、安装影响建筑安全设施的,对所有人和使用人都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组织建筑内所有人员撤离,被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委会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等,认真做好农房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安全知识,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排查不彻底、信息录入不准确、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发现的履职不力、工作迟缓、排查不实、虚假整治、推诿扯皮等问题,将严肃严厉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附件:
1、梁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梁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梁山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腾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慧妍副镇长(分管领导)
成员:王伟业务专干
马跟泰梁山村支部书记
马泽瑕五方村支部书记
豆小龙阳洼村支部书记
李少东斜头村支部书记
韩贺斌丹麻村支部书记
马宝祥唐刘村支部书记
惠喜东岳山村支部书记
赵小林吕湾村支部副书记
马守清杨渠村支部书记
马小飞高营村支部书记
李宝元杨崖村支部书记
马五平樱桃沟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王慧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梁山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问题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腾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慧妍副镇长(分管领导)
李志华副镇长
成员:马健派出所所长
王伟业务专干
马跟泰梁山村支部书记
马泽瑕五方村支部书记
豆小龙阳洼村支部书记
李少东斜头村支部书记
韩贺斌丹麻村支部书记
马宝祥唐刘村支部书记
惠喜东岳山村支部书记
赵小林吕湾村支部副书记
马守清杨渠村支部书记
马小飞高营村支部书记
李宝元杨崖村支部书记
马五平樱桃沟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王慧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