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农业强国、产业兴国等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发展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为扎实推进我镇2025年马铃薯种植产业项目的发展,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2025〕2号)文件、《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省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马铃薯产业种植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农字〔2025〕4号)文件及2025年产业项目奖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抢抓投资导向机遇,强化马铃薯主粮化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对象精准,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提高效益,助农增收”的原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一般户、脱贫户、三类户”发展产业,建立马铃薯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马铃薯生产,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倍增产值,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三、项目补助资金来源和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补助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89万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补助资金40.89万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
1.脱贫户及监测户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
为梁山镇脱贫户及监测户实施种植全膜马铃薯到户补助项目,每亩补助600元。总计681.5亩40.89万元。其中五方村30户60亩,吕湾村69户40亩,阳洼村98户205亩,唐刘村48户58亩,丹麻村35户48亩;高营村27户57亩、梁山村54户30.5亩;斜头村79户78亩、杨渠村70户105亩。
四、实施程序
(一)摸底申报。严格自主申报、村级核查、乡级审核程序,在农户自主申报马铃薯种植的基础上,村级组成核查组,对符合条件、有种植意愿的“一般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实地调查,讲清补助政策和实施要求,把真正有能力和热心发展种植马铃薯产业的农户作为补助对象,并报乡镇审核。
(二)项目入库。乡镇审核后,将拟补助对象、种植面积、补助资金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备案。
(三)核实报评。一是镇农业中心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申报村,走访农户、合作社,逐个查看种植地块,审阅土地流转合同,听取补助对象意见,认真核实村上报的马铃薯种植面积,避免虚报、谎报、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二是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镇相关人员参加的2025项目入库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实施项目提出要求。三是各村对反馈会上提出的短板弱项再次和村级对接,填写2025年乡村振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表,使申报的项目真实、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农业中心汇总各村申报的项目后,由业务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报县财政局审核。
(四)组织实施
(1)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前,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或文化广场、人群聚集的醒目位置公示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花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复查。
(2)招标采购。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实施时,为保证种薯质量,由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统一挂网公开招标采购马铃薯原种及黑地膜,亩均补助马铃薯原种和黑地膜600元,其中马铃薯原种500元,黑地膜100元。中标单位将种薯与地膜供应到村,村级负责发放到农户手中,县种子管理站联合乡镇政府和村级验收物资,填写种薯调运单和地膜领条,种薯质量由种子管理站负主要责任。
(3)强化管理。镇农业中心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销售信息,提高经济效益。
(五)乡镇自验。镇上成立由相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政策的农户种植面积进行自验,形成验收意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六)资料上报。全镇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实施资料的搜集审核,确保各级检查督查过关。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各村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要对真实性负责,上报资料分佐证资料及财务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严格按照附件2-2、2-3、2-4、2-5要求(物资发放花名册、项目汇总表,乡镇验收花名册、乡镇验收表一式三份)报县种子管理站审核,不合格者退回再次上报,直至符合报账要求为止。三类户项目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对象一定要精准,报账之前乡镇村层层审核的花名册电子版提前发至业务单位,审核无误再打印上报纸质版。
(七)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对申报主体种植马铃薯面积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最低不少于20%。
(八)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毒种薯采购和地膜等生产资料的购买。
(九)绩效评价。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业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绩效监控、项目实施结束绩效自评、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突出使用成效,确保报账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