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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马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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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鹿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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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自动生成 时间:2024-03-12 10:28:40 来源:党建办  作者:党建办
 

马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鹿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按照《张家川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马鹿镇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


马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马鹿镇地震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抓好地震应急防灾减灾工作,提升我镇地震灾害综合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我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张家川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由于地震灾害具有频度高、强度大、破坏性严重等特点,为全面预防我镇地震灾害,将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使各村、镇属各单位在地震灾害预防上统一、协调、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成立马鹿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马鹿镇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一)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 长:糟海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丰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米军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付宝宏 白军军 李建新 马成科 马小刚

苏 莹 马仁龙 王文科 敬逸晨 景刚刚

马治平 马文东 马陟陟 王学明 李逸枫

李 栋 王若剑 麻建平 米 斌 米万鹏

付志亮 杨治国 罗金虎 丁志杰 何玉龙

杨 平 王启新 贾志刚 李应学 李 娟

刘志强 马文斌 王文宝 王 军 李邵南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糟海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丰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米军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付宝宏 白军军 李建新 马成科 马小刚

苏 莹 马仁龙 王文科 敬逸晨 景刚刚

马治平 马文东 马陟陟 王学明 李逸枫

李 栋 王若剑 麻建平 米 斌 米万鹏

付志亮 杨治国 罗金虎 丁志杰 何玉龙

杨 平 王启新 贾志刚 李应学 李 娟

刘志强 马文斌 王文宝 王 军 李邵南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一室十组”,即办公室、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治安保卫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学校保障组、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组、灾民安置组、恢复重建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除按照本预案承担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本村、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成立办事机构。

(三)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糟海生

副主任:张丰怀

成 员:米军强 刘志强 李 栋 王若剑

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镇办公室抽调,协调联络人为:王若剑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的上传下达,内外衔接和左右协调工作。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应急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5)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生活物资供应组

组 长:张丰怀

成 员:米军强 刘志强 李 栋 王若剑

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镇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王学明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调用

储备工作。

(2)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面粉、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抢险救灾组

组付长:米军强

成付员:付宝宏 白军军 李建新 马成科 王学明

王文科 马 陟 苏 莹 马治平 景刚刚

刘志强 马小刚 敬逸晨 李逸枫 马仁龙

办公地点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镇村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李 栋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

(2)地震灾害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镇村干部职工小分队奔赴灾区,采取分片包干,分块施救等有效办法,进行抢险救灾。

4.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 长:米万鹏

成 员:马鹿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 16位村卫生室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卫生院、防疫组抽调,协调联络人为:程子龙

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材、帐篷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5.治安保卫组

组 长:麻建平

成 员:派出所全体民警及护林大队全体人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从镇派出所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国锋:。

(1)在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系统,救济物资集散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治安防范措施。

(3)负责根据灾情需要实施紧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

(4)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6.通讯联络组

组 长:豆建国

成 员:电信、移动马鹿镇站全体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镇移动通信所,工作人员从镇电信所、移动通信马鹿镇站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马苗

(1)在临震应急期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害的路线及设施,沟通乡村与灾害现场的联系,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7.供电保障组

组 长:韩小文

成 员:马鹿镇供电所全体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镇供电所,工作人员从供电所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韩小文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灾害发生后,供电部门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害的电力和电力调变通讯系统,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3)储备抢修更换用的电气元器件等物资。

8.学校安全保障

组 长:米 斌

成 员:铁轩宇 李永刚

办公地点设在马鹿镇中学,工作人员从马鹿镇中学抽调,协调联络人为:铁轩宇

(1)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督促和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各自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抗震救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地震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3)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校园的教室、排水管道、供电线路、体育器械、消防安全措施、围墙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监督整改。

(4)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迅速组织未受伤害的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带(操场或院子),协助作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转移安置。

(5)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6)组织师生开展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模拟演练。

9.农业生产安全保障组

组 长:马仁龙

成 员:张莉丽 马 娟 马红艳

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镇干部中抽调,联络人为:马 娟

(1)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查灾、验灾、核灾、报灾工作。

(2)组织灾民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10.灾民安置组

组 长:马成科

成 员:王若剑 刘志强 李 栋

办公地点设在磨马村,工作人员从乡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刘志强

(1)迅速设置灾民避难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救灾物资和救灾款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做好灾民的疏导,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3)做好灾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的情绪。

11.恢复重建组

组 长:马成科

成 员:王若剑 刘志强 李 栋

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镇干部中抽调,协调联络人为:刘志强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资

和构筑物的损毁情况。

(2)规划重建方案,提出重建计划。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建设资金。

(4)按照抗震设防标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确保工程质量。

二、应急救援保障

(一)应急通讯保障

1.在临震应急期间,电信部门要加强通讯杆路,电缆,光缆等线路设备的维护检修,尤其要对镇政府的通讯线路随时进行测试,确保畅通。

2.电信部门要加强对全镇农村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测试及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电信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在抢修被破坏的通讯杆路、线路的同时,首先对镇政府的通信线路及时给予抢修回复,保证抢险救灾指令畅通无阻。如停电后,应迅速启动市话及农话各交换点的发电机组,保证全网通信用电。

4.通讯联络组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负责人24小时开通手机和联系电话,确保在灾情发生时造成中断信号的被动局面。

(二)抢险救援队伍

为把我镇抗震救灾抢险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抗震救灾抢险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承担,有人实施。镇政府决定成立16个抗震救灾抢险工作突击队,将全镇按实际情况划分为3个片区,进行分片包干,分块实施。

1.上片区:由牌楼、韩河、龙口、陡崖4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抗震救灾工作

包片领导:付宝宏

牌楼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李邵南

韩河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付志亮

龙口村突击队共50人,队长杨治国

陡崖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罗金虎

2.中片区:由大滩、堡梁、草川、金川、白杨、康王、宝坪、林峰8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抗震救灾工作

包片领导:白军军

金川村突击队共60人,队长王启新

大滩村突击队共40人,队长何玉龙

堡梁村突击队共50人,队长杨 平

草川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丁志杰

白杨村突击队共40人,队长贾志刚

康王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李应学

宝坪村突击队共40人,队长李 娟

林峰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刘志强

3.下片区:长宁、石庄科、花园、寺湾4个村组成的突击队包干负责抗震救灾工作

包片领导:李建新

长宁村突击队共40人,队长马文斌

石庄科村突击队共25人,队长王军

花园村突击队共30人,队长王文宝

寺湾村突击队共20人,队长马仁龙

镇政府领导负责包抓各片的抗震救灾工作,队员主要从各村干部、民兵、群众党员中抽调,各突击队具体人员名单和人员基本情况由各片确定报送。同时要建立队员档案,健全队员联系沟通网络,加强教育管理和模拟演练。确保有震情时能够服从指挥,行动迅速,反应灵敏,保障有力。

三、地震灾害分级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评估准备

1.破坏性地地震发生后,由各片负责,对各村灾害损失情况进行快速核查、核实、统计、报告,为镇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2.对房屋按完好、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严重破坏程度进行分类,并将情况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3.快速评估地震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每半小时向镇抗震救荒作救灾指挥部报告1次,根据震害评估和震害现场调查情况及救灾方案提出重建规划。

(二)地震灾害分级

按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地震灾害划分为一般地震灾害(Ⅳ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4个等级。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6.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时,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时,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

对应地震灾害等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一般地震灾害)、Ⅲ级(较大地震灾害)、Ⅱ级(重大地震灾害)、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建议,省政府决定启动Ⅱ级或I级应急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一般地震灾害响应措施

(1)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启动Ⅳ级地震应急响应。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马鹿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准备,视灾情集结各专业组到办公地点待命,随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灾区所在地的村迅速启动各村地震应急预案,将受灾情况速报镇党委、镇政府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村立即开展灾害调查,并将受灾情况速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向灾区派出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治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等专业组支援各村抗震救灾工作。

(5)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震害快速评估和灾害现场调查情况提出应急规模建议和救灾方案,请示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实施,同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速报灾情及救灾情况。

(6)视灾情协调非灾区村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7)组织调配抗震救灾物资。

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1)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地震应急响应。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地点集结,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3)请示县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视情况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4)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村的救灾工作。

(5)救灾资金调度和物资保障工作责任组负责组织接收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并按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分配和发放工作。

(6)震后监测预报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灾区监测地震活动和灾情调查,并随时将情况报告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对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1)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启动Ⅰ级或Ⅱ级地震应急响应,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2)积极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志愿者队伍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临震应急反应

省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镇政府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按Ⅲ级地震应急响应进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意见。

(2)监测预报组密切监视震情信息,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分析震情发展趋势;邀请省、市、县地震局专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灾害速报基础数据库对未来地震损失做出评估,并报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3)在预警发出后各村撤离到村文化广场、柴草场等应急避难场所,学校师生全部撤离到操场,镇属各单位人员撤离到马鹿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4)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灾情所需物资,各专业组组成人员统筹规划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四、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地震应急工作在县、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管理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机制。在应急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实行预防为主,抗御与救助相结合;一是实行面上抗震救灾与各村、各单位点上抗震救灾相结合;三是坚持自救与互救相结合。

2.各村都要参照本预案成立专门的抗震救灾工作机构,并结合各自实际,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本村、本单位抗震救灾工作,特别要实事求是地搞好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和抢险工作。

3.全体镇干部和一室十组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必须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必须严格工作纪律,严守岗位,各把一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对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脱岗溜号、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村、单位和个人将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二)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镇党委、镇政府将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进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阻挠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3.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5.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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