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发〔2023〕22号
马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鹿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维护我镇河湖生态安全,提升河湖健康质量,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总河长安排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全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和取得实效,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马鹿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鹿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马鹿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持续巩固河湖管理保护成果,深入打好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攻坚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的重点任务。2023年是建设美丽河湖、打造幸福河湖的攻坚期,深入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对维护全镇河湖生态安全,提升河湖生态质量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各村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整治辖区河湖流域管理范围内各类河湖问题,牢牢守住河湖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促进全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河湖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2023 年开展“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涵盖7个方面,具体内容及任务如下:
(一)生态涉河湖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
1、重点对第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市级生态环境督查涉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2、对历次水利部明察暗访问题和省水利厅督办、暗访、河湖包抓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全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
3.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治理等生态问题。
(二)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
1、河道巡查方面。全面使用“甘肃河湖长制”APP,乡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检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检查按照各自应巡河湖频次平均分配次数进行巡查,按期完成巡河任务。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镇河长办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乡、村级河湖长在对主河道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各支流沟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交办问题,分类分级进行整改。镇河长制办公室以微信、QQ等多种方式积极提醒督促两级河湖长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沟道、水库进行巡查,保障两级河长履职尽责。
2、河湖“四乱”方面。落实河道属地管理责任,河湖“四乱”问题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河道及堤顶护堤路,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杂草。清理整治泥砂淤积致使河床抬高的河段,河水无规则流淌冲刷、偷采砂石料、涉河项目不规范施工等形成的凹凸不平河段。清理整治河流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圈乱占、乱耕乱种、乱搭乱建等历史遗留问题。
3、涉水问题整改方面。镇级河湖长督促村河湖长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村级河湖长对各类涉水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彻底整改,并留存报送整改情况资料。镇河长办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排查治理督查常态化机制,靠实监管责任,促使各类涉水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各级河湖长对区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摸清底数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河登记表,对破坏河道水生态的严重行为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县级河长或总河长;对一般水事案件,应根据职权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影像资料报送至镇河长制办公室。
4、河流沟道垃圾清理方面。村级河长加大巡查和清理力度,及时清理河沟内雨水冲刷后漂流堆积的垃圾,尤其是一些群众居住密集河段、河沟死角地带和桥洞底下。随发现随清理河流管理范围、堤顶护堤路及涉河桥梁桥洞下乱扔乱堆的柴草树根等杂物。镇河长办不间断密集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村级河湖长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专项整治行动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河流、沟道。
四、实施内容及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马鹿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一个督导检查工作组。
组 长:米军强 镇武装部长
副组长:马文东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景刚刚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组 员:李邵南 牌楼村党支部书记
付志亮 韩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金虎 陡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志杰 草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治国 龙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玉龙 大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平 堡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启新 金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应学 康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贾志刚 白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娟 宝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文斌 长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志强 林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文宝 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春读 寺湾村村委会副主任
王 军 石庄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制办公室,米军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马文东、景刚刚、毛宇轩同志承担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抽调办公室工作人员成立河湖督查组,适时对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开展定向督查。
(二)专项行动部署安排
1、动员部署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3月中旬—4月)
2023年3月中旬,召开全镇安排部署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安排和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各村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建立协作机制,全面排查和整治全镇各类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18〕390号),全面开展各类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分类梳理甄别,建立“三个清单”并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问题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1月)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全面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排查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建立问题排摸、查处和整改台账,按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整改资料。同时,适时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发现的问题“亮丑、揭短”,督促及时整改。
镇河长办将依托督查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村,开展定向督查。
3、专项行动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召开河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河湖管理整治工作先进村,总结经验成效,激励其他村看齐先进,赶超先进,持续提升全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各村要对涉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汇总,将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及整改资料按时限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在镇各级河湖长组织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早解决销号,扎实有效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河湖生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村要坚持“不摸清不放过、不查处不放过、不整治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原则”,彻查彻整。摸底调查工作要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每月上报《马鹿镇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要及时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重点难点问题,驻村领导和村支部书记要亲力亲为、包抓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河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督办、领办、实地督导、分片包抓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小组要适时开展集中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各村工作推进情况,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合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对虚以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或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村要进行通报,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造成消极后果或不良反映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各村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台账以及排查问题整改资料。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