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2025〕2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产业项目奖补方案,为保证我镇马铃薯产业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发展马铃薯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现制定我镇马铃薯产业种植类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各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抢抓投资导向机遇,强化马铃薯主粮化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粮食安全,着力夯农业基础、稳农业产值、防自然风险、增产业活力,坚决守住三农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县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张家川县衔接资金产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4〕100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 的原则,采取生产物资物化补助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和“一般户”发展产业,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下,建立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和马铃薯一级种薯扩繁推广应用基地,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马铃薯生产,供给优良品种、提高技术和单产,增加总产,保证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乡村振兴扎实推进。
三、建设内容
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及我镇马铃薯种植到脱贫户和监测户项目、一般户项目、马铃薯一级种薯扩繁推广应用补助项目和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4个,补助面积3058.9亩,补助资金221.556万元(详细信息见附表)。
(一)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脱贫户、监测户):在我镇13村投资63.666万元用于实施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1061.1亩,补助对象为脱贫户和监测户,亩均补助马铃薯原种和黑地膜600元,其中马铃薯原种500元,黑地膜100元。按照种植时令,5月份之前联合县种子管理站完成物资供应,5-6月份上报物资发放花名册、物资发放汇总表,7-8月份完成乡镇自验并上报乡镇验收花名册和乡镇验收表。
(二)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一般户):在我镇11村投资49.89万元用于实施马铃薯种植到户补助项目997.8亩,亩均补助马铃薯原种500元,补助对象为一般户。按照种植时令,5月份之前联合县种子管理站完成物资供应,5-6月份上报物资发放花名册、物资发放汇总表,7-8月份完成乡镇自验并上报乡镇验收花名册和乡镇验收表。
(三)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由龙口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带动相关农户实施马铃薯高标准绿色原种生产基地补助项目400亩,每亩差额补助马铃薯原原种1800元,收益归基地内的农户,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统一领取物资,发动群众按照统一标准模式进行种植。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与有种薯生产资质的单位合作,或者在其委托监管下才能从事种子生产。按照种植时令,5月份之前由县种子管理站完成招投标,联合乡镇完成物资供应,5-6月份乡镇上报种植土地面积花名册、联农带农台账,8月份上报乡镇验收表,9月份完成县级验收,9-11月中旬上报收益分配花名册和汇总表。
(四)马铃薯一级种薯扩繁推广应用补助项目:由龙口村、陡崖村、草川村3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带动相关农户实施实施马铃薯一级种薯扩繁推广应用补助项目600亩,每亩差额补助马铃薯原种等农资600元,其中马铃薯原种500元,黑地膜100元。收益归基地内的农户,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统一领取物资,发动群众按照统一标准模式进行种植。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与有种薯生产资质的单位合作,或者在其委托监管下才能从事种子生产。按照种植时令,5月份之前由县种子管理站完成招投标,联合乡镇完成物资供应,5-6月份乡镇上报种植土地面积花名册、联农带农台账,8月份上报乡镇验收表,9月份完成县级验收,9-11月中旬上报收益分配花名册和汇总表。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提取。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入库建设程序,由农户和村级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批复。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结合实际调查情况,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下,将真正有能力和热心发展马铃薯产业的农户作为补助对象,从2025年已申报入库的衔接项目库中提取确认。
(二)组织实施
1、公示公告。按照项目库申报程序,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或文化广场、人群聚集的醒目位置公示马铃薯种植到户花名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复查。
2、招标供种。为保证马铃薯种薯质量、提高种植技术标准,由县种子管理站在县财政评审后统一挂网公开招标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原种和黑地膜,中标单位将种薯与地膜供应到村,村级负责发放到农户手中,县种子管理站联合乡镇政府和村级验收物资,填写种薯调运单和地膜领条,种薯质量由种子管理站负主要责任。
3、督促种植。我镇会及时的将采购的种薯、黑地膜分发到农户手中,根据往年马铃薯种植面积及县区气候预测统计,筛选出适宜县区种植的品种主要有:青薯9号、陇薯系列(7号、10号、15号)、冀张薯12号(226)、V7、希森6号、沃土5号。亩播量约150~160公斤(马铃薯种植行距60cm、株距0.26cm、亩穴数4276穴、每粒种子平均重量0.15公斤,分切4块,共需种子1069粒,约160公斤左右),各村要及时督促农户适期播种,合理密植,不误农时,提高种植技术和效率。
4、强化管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联系县农业农村局技术领导小组成员为补贴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查苗、补苗,中耕除草,培土施肥,病虫害防治,适时收获,分级贮藏等关键技术,提供相关实时销售信息,提高马铃薯产业经济效益。
(三)镇村自验。项目逐级验收,我镇将成立验收领导小组,逐一对辖区内享受衔接补助资金马铃薯产业种植类项目的农户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种植面积、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面积的真实性由乡镇和村级负主要责任,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四)资料上报。各村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要求,做好实施资料的整理上报,补贴对象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村级负责人要对各类资料严格把关,保证资料逻辑的一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且要对真实性负责,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村级股份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索取农户相关费用,损害农户利益,一经发现,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马铃薯种植到户项目对象一定要精准到户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下的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补助项目,在尊重基地内农户意愿下,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安排实施,并将收益及时分配给农户。
(五)配合抽验。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对种植马铃薯的面积、技术标准进行实地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20%。发现项目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脱毒种薯和黑地膜的采购,相关资金将拨付给中标企业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补贴良种和黑地膜,可进一步减轻脱贫户、监测户和一般户发展产业的物资投入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农户自主发展能力,激励其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产业收入稳定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预计亩均增产500公斤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衔接资金马铃薯产业项目是一项惠农益农政策,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把住导向、节奏、力度,发挥监督检查组织“指挥棒”作用。靠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积极性。特别是在自验种植面积时要高度负责,坚决杜绝弄虚做假,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总结宣传。各村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流动车、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与农业生产一线群众进行沟通,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县区马铃薯产业扩大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严防虚报、骗取、冒领行为,对不负责任的人和事要通报批评,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种植面积落实、补助资金落实,推动产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