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片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队伍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的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巡查、制止、拆除和复耕复绿等工作,明确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领导小组和包村领导干部职责。发挥村级组织和村级国土协管员作用,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队伍组成人员
上片区(牌楼村、韩河村、陡崖村、龙口村、草川村、大滩村)
组 长:马明明(副镇长)
副 组 长:米军强(武装部长)
成 员:马小刚、马仁龙、马陟、李邵南、马金平、罗金虎、杨治国、吕刚、何玉龙
中片区(堡梁村、金川村、康王村、白杨村、林峰村)
组 长:白军军(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马成科(镇纪委书记)
成 员:敬逸晨、马治平、杨平、陈天云、李应学、汪文芳、张童童、
下片区(宝坪村、长宁村、石庄科村、花园村、寺湾村)
组 长:马 博(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陈晓东(副镇长)
成 员:李逸枫、桑变变、 马玉陈、王军、王文宝、
马小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马鹿镇乱占耕地建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米军强同志兼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面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等。
三、工作职责
1.部门工作职责
(一)镇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级下发的各类疑似违建图斑的现场核查及相关数据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群众举报和巡查发现的土地违法乱建行为,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及妨碍公务的案(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对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引发的突发事件进行依法处置。
(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对相关的网络舆情依照相关规定迅速处置,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协助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
(五)镇执法大队:镇执法队配合镇府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巡查上报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开展综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认定协助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六)司法所: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诉讼指导及引发的矛盾纠纷指导调解等工作。
(七)供电所:负责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
2.“村两委干部”职责
村“两委”干部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第一道关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牵头负责本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巡查和及时制止工作:村两委干部应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包片负责开展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工作,所包片区每两天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向镇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书面上报。
3.联系村领导干部职责
联系村领导对所包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巡查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村书记负责制止辖区内巡查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每周对全村进行全覆盖巡查一次以上,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镇整治办书面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马鹿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