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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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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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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406840S2023  时间:2023-01-18 16:48:3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龙山镇人民政府党建综合办公室联系,邮政编码:741506;咨询电话:0938-76555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新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文件要求,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保障和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网站及有关平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广泛搜集各站所信息,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镇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张家川县政府网站龙山镇政务公开子站、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在线、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64条,主要包括政务信息52条、机构人员信息2条、政务服务事项3条、其它信息7条。
 
  二是妥善处理引导舆论、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2年,我镇通过办公热线接听来电156次,其中102次为业务咨询,占比65.38%,54次为问题反映、投诉建议,占比34.62%,均已办结。协助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处理天水市12345热线工单并回复群众意见151条,其中:投诉类141条,占比93.37%,政策咨询类10条,占比6.63%,通过其他信访平台受理回复群众意见2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党委政府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明确责任,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程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基础。三是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2年,镇政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四是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4、政府信息平台公开建设情况
 
  2022年,我镇积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抓紧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内容,不断加强平台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全镇概况、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各类工作报告及时更新完善,并持续做好子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在线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5、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逐条整改。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抓好工作部署,通过召开推进会的方式,将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办公室,做到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022年度,社会各界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2年度,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积极采取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三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认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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