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龙山镇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龙山镇设置事业单位5个,具体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
在职人员141人,抚养17人,文化站聘用人员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7人,实有人员29人,事业人员编制45人,实有人员11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 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432.72万元,比2022年1278.74万元增加153.98万元,增长12.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2.72万元,比2022年1278.74万元增加153.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加和项目预算增加;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没有变化。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432.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8.74万元,增长12.04%,增长①人员工资增加②新增村级共管共享项目资金预算。
1、基本支出
年基本支出137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72万元,公用经费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4.01万元,增长9.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6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万20.03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项目结转资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40万元,城市维护费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969.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26.05万元。
4、农林水支出332.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龙山镇人民政府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龙山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2.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
4.培训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机关运行费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车维护费4万元,劳务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12.3万元,其中计划采购台式电脑台30台15万元,笔记本电脑20台14万元,大型打印机4台7.6万元,小型打印机32台6.6万元,监控30台10.5万元,扫描仪1台0.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0台2.1万元,LED显示屏30平米9.6万元,投影仪1台1万元,碎纸机20台2万元,办公家具45套45万元,复印纸800箱16万元,硒鼓300个15万元,展板1120平米50.4万元,垃圾清运车1辆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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