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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领办发〔2026〕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六年市级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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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lsz/2026-00007 时间:2026-02-27 13:35:36 来源:  作者:
 

张农领办发〔2026〕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六年市级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第一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5〕63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第二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5〕64号)文件精神,市级下达我县2026年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208万元,其中:市级第一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858万元,市级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350万元。

本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方案,我局严格按照指标文件中明确的资金支持重点,立足2026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经过认真筛选,提出了张家川县2026年市级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方案,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就业帮扶、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等项目。项目计划已经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安排计划

计划安排2026年市级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208万元。重点包括以下3项建设内容。(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1.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5个项目,概算投资785万元,占比64.98%。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00万元(张家川县胡川镇红花牛牛肉精深加工项目350万元,张家川县胡川镇红花牛牛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150万元),其他产业项目285万元(张家川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85万元,张家川县农业气象灾害防治及生态保障补短板项目152万元,张家川县红花牛营销中心建设项目48万元);

2.就业补助类项目安排2个项目,概算投资248.40万元。其中: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64.80万元,乡村寄递物流收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183.60万元;

3.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类项目安排2个项目,概算投资174.60万元。其中:马鹿镇陡崖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98.6万元,张家川县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挡土墙建设工程76万元。

二、工作要求

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文件下发后,需严格遵循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从严管控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 严格规范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管理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将按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需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管好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规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推进建设,依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现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 明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原则,实行项目资金归口管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项目计划;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向各乡镇、各单位下达资金指标,并对项目计划投资开展第三方评审;县发改局负责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开展评审批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负责对产业类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论证批复;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项目全流程开展定期检查,监督规范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项目完工后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并对项目形成资产进行确权移交;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做好宣传公示、前期准备、项目招投标、资料归档、资金报账拨付、日常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健全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相关行业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指导乡村建立帮扶项目联农带农“两个台账”(明细台账、汇总台账),形成部门“两个台账”。县、乡、村三级联农带农台账将作为省、市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加快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及早启动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各项实施工作。要抓紧开展包括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招投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在内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高效推进,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有效施工季节,保障所有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推进、如期完成。同时,要在严格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及时收集和整理报账所需资料,加快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流程,确保项目报账进度与建设进度相匹配,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5. 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使用资金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赈迁〔2021〕1号)要求,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限度提供就业岗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报告中要说明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6. 加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知情权与表达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项目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公示公告,各环节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文件印发后,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乡镇、村的项目,要在本乡镇、本村公告公示。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地点、任务、补助标准等信息全面公示,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全面、完整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项目,事前规范设置绩效目标,事中做好运行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推动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地。同时要安排专人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分阶段做好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子系统和全国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数据填报和维护。

附件:张家川县2026年市级第一、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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