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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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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政发〔2022〕100号 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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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436085O2022  时间:2022-05-23 17:14:32 来源:  作者:
 

张龙政发〔2022〕100号
 
龙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山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龙山镇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根据实际,制定本村应急预案。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龙山镇地震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全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防震、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震减灾工作安排,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镇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镇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咸宝荣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志刚,镇人大主席赵金龙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各村负责人、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镇防震减灾、抢险工作,对防震减灾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领导小组下设防震减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长付智新同志担任,成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安置组和组织宣传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长付智新担任组长,成员为基干民兵、应急救援队成员和城管人员,负责灾情发生期间的救援抢险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医疗救援组:由副镇长杨俊锋担任组长,成员为县二院、四方卫生院和镇食药监所人员、各村村医及防疫员,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 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后勤保障组:由副镇长何军担任组长,成员为镇民政办、供电所、县二中、中学、学区和派出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负责灾情发生期间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抢险;负责灾情发生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人员安置组:由副镇长马耀斌担任组长,成员为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在临震应急期间,指导各单位、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县政府。
 
  6、组织宣传组:由党委副书记马旭担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各工作组要恪尽职守,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三、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执行国家统一的四级预警:即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四、临震应急反应
 
  1、镇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镇按照实际情况在各村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上游无堰塘水库的要求位置。各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群众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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