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政发〔2019〕27号
龙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长期督查评比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了扎实做好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确保我镇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对照《龙山镇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7-2020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抽调专人,成立固定的督查组,对全镇20个行政村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及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领导反馈、拍照整改等方式,进行督查评比。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整改进展等方式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督查评比重点内容
1、垃圾处理情况。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新增垃圾得到规范处理,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所有村保洁员全部配备并正常开展清扫保洁工作;
2、农村环境卫生。以村组公路、主次干道沿线、路渠、路肩,河道、巷道、沟渠,庭院内外、宗教场所、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五堆”。
3、河道沟渠环境卫生。清除河沟阻水障碍物、水面漂浮物,清除淤泥,清理河沟两侧垃圾杂物,沟渠、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主次干道沿线环境卫生。以主要出入通道、通乡道路为重点整治区域,对沿线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加大道路沿线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和保洁力度,全面优化公路沿线周边环境,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
二、督查方式
1、镇区范围内各村、社区每星期至少督查一次。
2、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村,并责令其改正。
3、督查情况每周一评比,每月一排名,年底进行全面汇总,根据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得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督查要求
1.督察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标准开展督查活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督查标准。
2、在督查过程中,督察人员要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开展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脏乱差问题,督查人员要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村及时清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对于情况十分严重的村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所有相关资料保留存案,作为对村的考核扣分的依据。
4、督查通报由主要领导签字,以下发书面通报(表扬或批评)为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全镇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
按照重点突出、实事求是、一查到底、有查必果的要求开展督查和通报工作。督查结果将作为当年度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督查工作做到公正、公平。通过督查督办、周评比月排名制度的开展,以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工作的执行力,促进工作作风大转变,确保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