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川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县委办发〔2020〕11号)精神,不再保留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张家川镇农技中心),张家川镇农技中心承担的相关职能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张家川镇农技中心拟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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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136353L/2021-0425 时间:2021-04-25 09:56:50 来源: 作者: |
根据《张家川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县委办发〔2020〕11号)精神,不再保留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张家川镇农技中心),张家川镇农技中心承担的相关职能划归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张家川镇农技中心拟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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