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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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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镇政发﹝2019﹞100号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川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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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346740U/2020-1214  时间:2020-12-14 16:16:18 来源:  作者:
 

张镇政发﹝2019﹞100号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川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张家川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张家川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张家川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8〕17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优势,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强化领导,依法控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杜绝新的学生辍学发生,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扎实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小学生6周岁入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在校生无辍学现象,按时毕业率达98%以上。
 
  2.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农村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县城初中在校生无辍学现象。
 
  3.全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预脱贫户、预脱贫村中都不能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
 
  4.6-14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年入学率不低于80%。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三、工作职责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村本辖区内初中、小学适龄少年儿童的摸底排查,及时了解就学情况,积极联系我镇辖区内学校,研究制定控辍保学具体措施;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相结合,安排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深入村、组、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三级控辍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各村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学生工作;认真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依法落到实处。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成立张家川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具体问题,确保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各村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活动,建立健全乡政府、村共同参与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要实行控辍保学“四包”目标责任制,即乡镇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户,村干部包人,建立包联工作台账,实行面对面,点对点,包片领导负领导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双轨制”,积极联系辖区学校开展劝返工作,实行乡镇村、学校协调开展工作两条工作线,切实保证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制学生辍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第一书记入、镇村两级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与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三)强化控辍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1.建立学龄人口台帐。各村扎实做好适龄少年儿童的摸底,掌握本村适龄人口状况,建立学龄人口台账,做到信息全,底子实,做好入户走访记录,做到工作自然留痕,为组织入学和控辍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积极与辖区学校进行信息互通,加强学龄少年儿童的跟踪管理,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
 
  2.识别教育扶贫对象。将失学辍学学生较多的村做为教育扶贫的主阵地,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教育扶贫的重中之重,积极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一户一策、一生一案”,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3.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广播、宣传栏、上墙标语,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控辍保学的认识,创造良好的控辍保学环境。
 
  4.大力推进依法控辍。要着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委会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确“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执行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
 
  将镇村两级干部及帮扶工作队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兑现奖罚,对各村控辍保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督查不达标的村,对主要负责人镇纪委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严重滞后且影响到精准脱贫工作的个人将上报县监察委,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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