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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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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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308040J2022  时间:2022-10-17 17:33:00 来源:妇联    作者:
 

  张家川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巾帼家美积分超市”(以下简称“积分超市”)建设,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最美家庭”、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等活动,激发妇女群众和家庭内生动力,有效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振兴。根据《张家川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张乡振函【2022】33号)要求,县妇联坚持将该项目作为全县妇联系统学党史、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计划在全县24个村级“积分超市”进行补货。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是以寻找“最美家庭”、创建“平安家庭”“美丽庭院”为主要内容,以“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为主题,通过积分制方式在超市兑换相应物品,激发妇女群众广泛参与,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项目以“小超市”实现“大撬动”,“超市”补货后可带动24个村群众受益,通过妇女群众参与评比活动、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情况累计积分,以积分兑换物品的方式,形成“你追我赶兑积分,争先恐后创最美”的文明新风尚。
 
  二、建设内容
 
  (一)项目规模。项目拟计划在张家川县15个乡镇的24个村(刘堡镇峡里村、胡川镇张堡村、大阳镇小杨村、张家川镇园树村、连五乡陈家村、川王镇哈沟村、马关镇上豆村、
 
  恭门镇天河村、川王镇西崖村、张家川镇背武村、川王镇关河村、恭门镇毛山村、恭门镇张窑村、马鹿镇金川村、闫家乡闫家村、平安乡水泉村、张棉乡庙川村、梁山镇梁山村、龙山镇连柯村、木河乡秋木村、龙山镇芦源村、马鹿镇花园村、木河乡桃园村、刘堡镇丰银村)的积分超市进行货物补充,“超市”选在村委会固定场所,且交通便利、人员居住集中、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地方。每个“超市”补货经费3千元,主要用于购买“超市”日用物品等。
 
  (二)项目运行。“超市”以广大妇女及家庭参与“最美
 
  家庭”寻找、“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等活动的情况为依据,进行量化积分,定期用积分在“超市”兑换相应物品,通过积分兑换物品的方式激发妇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镇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三、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7.2万元,共计24个村级“积分超市”进行货物补充,为每个“积分超市”配送3千元的物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
 
  四、管理运行
 
  积分超市的管理运行按照《甘肃省妇联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执行。每个“积分超市”要成立管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村妇联主席组成,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积分超市”要统一悬挂“巾帼家美积分超市”标识牌,安排专人按时填报相关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把“积分超市”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作为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创新载体和重要举措,项目实施镇、村均要成立“积分超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实行县妇联牵头抓总,各镇、村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各镇、村要切实承担起“超市”建设、管理、运行的工作职责。
 
  (二)强化管理。各镇、村建立完善“超市”建设管理运
 
  行的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量化、可评价的评分细则,确定量化分值。定期将积分评定和物品兑换情况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要协调本级纪委监委加强“超市”的监督工作力度,确保“超市”健康运行。
 
  (三)开展活动。各镇、村要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最美家庭”寻找,“平安家庭”“美丽庭院”创建,人居环境整治,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等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的良好风尚。
 
  (四)发挥作用。各镇、村要引导妇女群众和家庭在参与活动中受益,切实发挥超市的撬动作用。村庄面貌要有大的变化、村民的精神状态要有大的提升、家风民风要有大的好转。
 
  (五)注重创新。各镇、村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发挥创造力,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切实通过建设小超市,激发大能量,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作用,在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中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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