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县域内遴选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必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有涵盖农业生产托管、农机作业、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经营范围,驾驶人员需持有操作相关机械的合格驾驶证,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智慧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40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81号)精神,通过经营主体自由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核实的方法,对原61家经营主体从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法人违法犯罪、吸纳了项目的经营主体是否分红等方面进行最终的确认确定为47家合作社,1家机防队,承接全县2万亩小麦、玉米“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项目任务。现对张家川县承接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3.28-2024.4.1
监督电话:0938-7883291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