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0二四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安排张家川县经作站实施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药材、火麻、新建蔬菜大棚、高原夏菜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2号)文件,共下达资金135.2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31.71万元,其中:三类户中药材到户补助资金9.01万元、高原夏菜到户补助资金0.45万元、火麻种植到户补助资金7.18万元;脱贫户中药材到户补助资金58.31万元、高原夏菜到户补助资金3万元、火麻种植到户补助资金51.36万元;新建蔬菜大棚到户补助资金2.4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涉及全县9个乡镇604户,落实中药材、高原夏菜、火麻、新建蔬菜大棚补助资金。
三、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中省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药材、火麻、新建蔬菜大棚、高原夏菜项目经过乡村两级自验、县级抽验30%以上,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均符合项目要求及补助标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在张川镇、恭门镇、马关镇、梁山镇、马鹿镇、平安乡、闫家乡、张棉驿乡、连五乡9乡镇实施中药材、火麻、新建蔬菜大棚、高原夏菜项目;
质量指标:补助产业标准要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补助标准;
时效指标:建设时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在规定时间内资金支付到位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农户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产业发展,激发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带动产业发展;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完成后,受益贫困户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预算资金执行率
主要包括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兑现到位、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
公告期7天(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81616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25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