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完成情况公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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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完成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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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5-00039 时间:2024-08-26 10:51:2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依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6号)文件,安排张家川县经作站实施2024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在马鹿镇长宁村鹏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共补助36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满足农户产业需求,带动当地产业发展。

二、项目实施结果: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共补助36万元,目前项目全面完成。

三、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项,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均符合项目要求及补助标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

质量指标:补助产业标准要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补助标准;

时效指标:建设时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在规定时间内资金支付到位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农户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产业发展,激发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带动产业发展;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完成后,受益脱贫户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预算资金执行率

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兑现到位、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

公告期7天(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81616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25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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