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6号)文件,安排张家川县经作站实施2024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在马鹿镇长宁村鹏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共补助36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满足农户产业需求,带动当地产业发展。
二、项目实施结果: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占地面积4016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共补助36万元,目前项目全面完成。
三、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马鹿镇冬暖棚设施农业建设补助项,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均符合项目要求及补助标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成半地下室冬暖棚2座;
质量指标:补助产业标准要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补助标准;
时效指标:建设时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在规定时间内资金支付到位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农户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产业发展,激发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带动产业发展;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完成后,受益脱贫户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预算资金执行率
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兑现到位、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
公告期7天(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81616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25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