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8号)文件,安排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18号)文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60万元。张家川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刘堡镇反季节特色农产品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张发改[2024]346号)文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建设内容及标准、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周边农户就地就近务工,增加当地农户务工年收入,进一步增强联农带农成效。
二、项目实施结果:
刘堡镇反季节特色农产品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建设内容及标准、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完成资金拨付97%。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总体良好。
三、检查验收结果:
刘堡镇反季节特色农产品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于2024年7月18日开工建设,通过对拨付资金的监控,实地验收测量,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已完成工程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新建日光温室2座,每座跨度14m、开间4m、长度47m、总高度6m,总占地面积1316㎡。
质量指标:建设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建设时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在规定时间内资金支付到位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该项目建成后由米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运营管护,产生的分红收益及时转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发展产业,增加农户收入;
可持续影响指标: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
(3)满意度指标
项目完成后,受益脱贫户对该项目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预算资金执行率
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兑现到位、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等。
公告期7天(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8-7816166(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25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