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3〕31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 >> 正文
张农领办发〔2023〕31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xfpb/2024-00073 时间:2023-08-24 15:18:42 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张农领办发〔2023〕31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交通局、县畜牧中心申请,在先期已下达的中省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因部分项目不能实施,需要调整变更。经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研究,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对《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中的部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调整,该调整情况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一、调整资金安排计划

计划调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968.69万元,重点包括以下3项建设内容。

1、“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根据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剩余财政衔接资金的报告》(张交发〔2023〕101号)文件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等因素,“龙口-陡崖”等3条产业硬化道路无法实施,路线全长5.3公里,涉及衔接资金346.6万元,调整用于“中渠一组-中渠二组、大庄-窑上、张巴-崔洼”等3条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2、“基础母牛、母羊到户补助项目”。根据张家川县畜牧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一般户基础母畜到户补助项目的报告》(张牧务发〔2023〕59号)文件内容,“龙山镇在一般户基础母牛、母羊到户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申报农户外出务工等因素无意愿购进母畜,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涉及衔接资金12.09万元(其中基础母牛购进补助项目9.6万元32头、基础母羊购进补助项目2.49万元83只),调整用于“芦塬村等10村基础母牛购进补助项目、西川村等4村基础母羊购进补助项目”。

3、“粮改饲项目”。根据张家川县畜牧中心《关于申请调整置换粮改饲项目资金的报告》(张牧务发〔2023〕64号)文件内容,“省财政厅下达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10万元,要求用于饲料玉米青贮补贴项目,因此需置换先期已下达的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粮改饲项目610万元。由于省上绩效考核产业比例要求,对置换出的衔接资金610万元调整安排用于“张家川县马铃薯种子贮藏窖建设、胡川镇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胡川镇蔬菜(食用菌)大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项目。

(具体调整明细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调整项目计划下发后,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文件要求,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和直达资金的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明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产业路建设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及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到户类养殖业项目由龙山镇负责实施,县畜牧中心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张家川县马铃薯种子贮藏窖建设项目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蔬菜(食用菌)大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胡川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3.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相关乡镇、部门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衔接资金项目,抓紧开展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确保所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4.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使用资金。鼓励推广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本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5.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项目申报公示、项目计划公示、项目实施公示、项目完成公示,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6.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信息录入。要全面落实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到账、项目安排、项目实施等情况。

附件: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调整项目安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