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4〕5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四年市级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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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农领办发〔2024〕5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四年市级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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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fpb/2024-00067 时间:2024-04-28 16:38:56 来源:  作者:
 

张农领办发〔2024〕5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四年市级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3〕102号)、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12号)文件精神,市级共下达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5万元,其中: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5万元,市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本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严格按照指标文件中明确的资金支持重点,紧扣《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中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立足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在与各乡镇、各相关行业部门反复对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精心谋划,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甘味”企业商标品牌奖补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安排计划

计划安排2024年市级第三、四批财政衔接资金585万元。

1.市级第三批衔接资金安排285万元。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甘味”企业商标品牌奖补项目概算投资43万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概算投资155万元,其他项目概算投资87万元(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

2.市级第四批衔接资金安排300万元,全部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2)。

二、工作要求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文件下发后,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和《天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财农〔2023〕74号)文件要求,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衔接资金现象,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明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甘味”企业商标品牌奖补项目、张家川县果园防灾减灾防霜炉购置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站所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县发改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火箭增雨固定作业点建设项目由县气象局负责实施及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3.建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37号)文件精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帮扶项目联农带农“两个台账”(明细台账、汇总台账)。务必坚持支持经营主体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数量和效果相匹配,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在项目实施及验收报账时,要填报《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两个台账”建立情况省市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4.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相关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衔接资金项目,抓紧开展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确保所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5.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使用资金甘肃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赈迁〔2021〕1号)文件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认真做好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充分发挥帮助农民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6.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计划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7.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信息录入。要全面落实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要及时将衔接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到账、项目安排、实施过程等情况。

附件:1.张家川县2024年市级第三、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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