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1〕17号
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谋划2021年度帮扶甘肃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塘沽街道办事处、滨海新区农委、滨海新区残联共下达我县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帮扶资金394.43万元。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和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审定并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内容
我县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资金主要安排4个项目。
一是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经县政府与保税区商议决定,安排232.43万元用于学校、医院厕所改造项目,其中,改造2所医院厕所,共需资金47.63万元;建设5所学校厕所,共需资金184.8万元。
二是塘沽街道办事处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塘沽街道办事处结对帮扶我县龙山镇,经双方商议决定,安排132万元用于龙山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其中,西沟村硬化道路1处,共需资金43.5万元;修复水毁路面1处,共需资金18.5万元;马黑曼村建设就业帮扶车间1处,共需资金70万元。
三是滨海新区农委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由滨海新区农委戴帽下达东西部对口支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经费15万元,我县计划安排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100人。
四是滨海新区残联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由滨海新区残联戴帽下达东西部对口支援乡村振兴残疾人器械采购资金15万元,我县计划安排为168名已脱贫残疾人发放辅具178件。
二、工作要求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资金项目确定后,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参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严管项目资金,及时启动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参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管好用好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帮扶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
2、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财政帮扶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责任,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监管实施。学校、医院厕所改造项目由相关学校、医院实施,县教育局、县卫健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龙山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发改局和人社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由乡镇负责组织人员,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由县残联负责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尽快启动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切实发挥帮扶资金效益。
4、加强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县乡村振兴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将本批帮扶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东西部协作子系统,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情况。要在项目计划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每月在系统内报送项目进展直至项目完成。
5、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进一步靠实县乡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