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办发〔2018〕27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新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和《天水市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天财农〔2016〕74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新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28.4万元,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摸底上报的2018年度项目发展需求,提出了张家川县新增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主要安排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张家川县新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已经7月20日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和7月24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4次会议研究审定并原则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建设内容
1.贫困户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安排1368.4万元用于扶持发展贫困户到户产业,其中:安排969万元用于扶持龙山镇榆树村等10乡镇60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基础母牛1938头;安排264.5万元用于扶持大阳镇大阳村等7乡镇33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基础母羊5290只;安排17万元用于扶持马关镇石川村、西庄村、草湾村等3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基础母驴34头;安排2.5万元用于扶持大阳镇河李村等2乡镇3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能繁母猪50只;安排25.8万元用于扶持龙山镇连柯等3乡镇4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进土鸡17200只;安排20万元用于扶持龙山镇西川村中蜂养殖500箱;安排30.6万元用于扶持马关镇石川村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蔬菜大棚34座;安排39万元用于扶持张家川镇峡口村、杨店村1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油用芍药650亩。
2.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安排60万元用于胡川镇祁沟村、刘塬村、后湾村,龙山镇北河村、树坡村等2乡镇5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每个补助12万元。
二、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实施。养殖业项目由乡镇实施,县畜牧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种植业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由乡镇实施,卫计局负责监管、验收并报账。
三、工作要求
新增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资金,及时启动项目,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
1.严格执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和《天水市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天财农〔2016〕740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整合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启动实施整合资金项目,确保所有项目在10月底前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按照时限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报账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3.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规范管理实施项目,产业发展到户到人项目扶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与“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相衔接,到户补助资金必须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要进一步靠实县乡村整合资金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整合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