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办发〔2019〕30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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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脱贫领办发〔2019〕30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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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639989Y/2019-0611  时间:2019-06-11 16:10:33 来源:   作者:
 

  张脱贫领办发〔2019〕30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9〕40号)文件精神,省上下拨我县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41万元。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省上文件中的资金使用要求,依据省市已批复的全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和张家川县2019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明电〔2019〕4号)文件精神,将本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在张家川县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中,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持续脱贫的目标,聚焦解决贫困户增加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明显弱项,经过认真筛选、精心谋划,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等项目,提出了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5月24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七次会议研究审定并原则通过2160万元产业砂砾路项目,6月2日县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对第三批财专资金项目计划予以研究审定并原则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内容
 
  本计划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41万元。重点包括以下4项建设内容:
 
  1.产业开发项目4976.1万元。
 
  2.危房改造项目306.2万元。
 
  3.就业扶贫项目194.7万元。
 
  4.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264万元。
 
  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确定后,要严格按照《张家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扶贫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细则(试行)》(甘办发〔2014〕66号)、《天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办发〔2015〕7号)、《天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农〔2017〕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3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靠实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资金由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实施。饲草料棚建设补助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产业砂砾路建设补助项目由涉及乡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资金拨付及报账;世行六期配套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项目实施,县扶贫办世行中心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由乡镇负责项目实施,县住建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就业扶贫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县人社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拨付。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实施项目,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资金按期拨付,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同时,要严格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采取县、乡、村分级分类形式进行公告公示,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产业发展到户到人项目扶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与“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相衔接,到户补助资金必须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项目验收要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所在地乡村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要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施项目,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扶贫资金监管格局,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进一步靠实县乡村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县直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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