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发〔2019〕4 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张家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3月 22日
张家川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集中财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难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3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办明电〔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有限”要求,紧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解决突出短板和弱项,聚焦深度贫困乡村和特殊贫困群体,坚持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抓细抓实“一户一策”,注重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瞄准既定目标不动摇,强化责任担当不松劲,深入推进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整合资源。以乡镇为平台、以行政村为板块,聚焦2个贫困镇、76个贫困村、2.653万贫困人口,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年度任务,整合资金投向,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产业扶贫项目、能够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带来收入的项目,以“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为模式,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壮大集体经济规模,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尽可能“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资金整合范围分类整合,整合涉农资金安排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达到资源整合、整体推进的目的。
(四)各尽其职,各记其功。按照脱贫攻坚规划任务和部门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协调,精准指导,有效监督,落实任务,实现部门各记其功,扶贫攻坚成果共享。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县所有工作围绕整县脱贫摘帽”的总要求,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标准,采取“户户过关、村村达标”的工作方法,全县上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县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一)贫困人口脱贫。2018年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26530人,2019年全县计划稳定脱贫4537户2.2万人,贫困发生率预计下降至1.43%,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二)贫困村退出。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剩余73个贫困村整村退出,所有退出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三)贫困县摘帽。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5%,贫困村退出率达到100%。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计划规模按照2018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县整合范围的资金总数63255万元的80%确定,整合规模应为50604.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437.86万元,省级资金9166.4万元)。具体资金计划规模如下:
1.原由扶贫办主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772.32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7100.32万元(其中中央10931.2万元,省级6169.12万元)、三西建设专项中央资金672万元。
2.原由民宗局主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7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4.4万元,省级资金240万元)。
3.原由自然资源局主管的贫困林场扶贫中央资金4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25.384万元、中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60万元、土地开发治理项目省级资金48万元。
4.原由水务局主管的水利发展资金258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96.8万元,省级资金192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21.6万元。
5.原由农业农村局主管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79.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0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3.6万元,省级资金346.4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54.08万元、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2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资金24万元、测土配方补助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省级资金4万元。
6.原由财政局主管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9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6.8万元,省级资金1733.6万元)。
7.原由住建局主管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161.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7.84万元,省级资金273.28万元)。
8.原由交通局主管的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327.2万元。
9.原由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管的中央旅游发展基金20.96万元。
10.原由发改局主管的以工代赈资金47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8万元,省级资金72万元)。
11.原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主管的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44万元、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资金64万元。
五、整合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任务
2019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规模为50604.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个方面61个项目。其中:安排用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为35479.66万元,占总整合资金的70%;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5124.5万元,占总整合资金的30%。具体项目计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共56项,计划总投资35479.66万元。
第一部分:2019年第一批财专已安排项目共28项,安排资金14673.4万元。
1.旱作农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14.508万元,在全县15乡镇范围内种植双垄沟播玉米26209亩,亩均补助0.012万元,发展壮大132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4986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67437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17.772万元,在恭门镇、胡川镇等13乡镇134村种植马铃薯8827亩,亩均补助0.036万元;发展壮大134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4986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17438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3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3.大麻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69.36万元,计划投资69.36万元,在马鹿镇15村种植大麻2040亩,亩均补助0.034万元。发展壮大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349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6071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鹿镇
4.新建蔬菜大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3.2万元,在张家川镇、木河乡2乡镇3村新建蔬菜大棚29座,每座补助0.8万元,发展壮大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28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2205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木河乡(详见项目计划表)
5.大蒜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在梁山镇阳屲村种植大蒜300亩,亩均补助0.05万元,发展壮大1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18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59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梁山镇
6.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08.36万元,在马鹿镇、恭门镇等8乡镇13村种植中药材1888亩,亩均补助0.17万元(柴胡、板蓝根亩均补助0.05万元),发展壮大1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33个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1489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鹿镇等8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7.基础母牛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213万元,在张川镇、恭门镇等15乡镇130村养殖基础母牛4426头,每头补助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130个,增加3323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23104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8.基础母羊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42.45万元,在张川镇、木河乡等14乡镇62村养殖基础母羊4849只,每只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62个,增加246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122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4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9.基础母驴购进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36.5万元,在恭门镇等3乡镇6村购进基础母驴473头,每头补助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6个,增加236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062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3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0.种公驴购进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53万元,在恭门镇、马关镇等5乡镇10村购进种公驴51头,每头补助3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10个,增加23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259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关镇等5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1.土鸡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27.2万元,在恭门镇、平安乡等7乡镇17村养殖土鸡84800只,每只补助0.001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17个,增加28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27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等7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2.中蜂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6.6万元,在恭门镇、龙山镇等6乡镇14村养殖中蜂915箱,每箱补助0.04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村数14个,增加73个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328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等6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3.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93万元,在马关镇、大阳镇等5乡镇13村种植饲草3100亩,每亩补助0.03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1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417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数2181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关镇等5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4.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07万元,在木河乡、大阳镇等11乡镇81村种植饲料玉米17250亩,每亩补助0.012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81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3816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7625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木河乡等11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5.新建养畜暖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443万元,在恭门镇、张棉乡等7乡镇34村新建养畜暖棚443座,每座补助1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34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432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956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等7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6.苹果栽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在梁山镇2村栽植苹果300亩,亩均补助0.1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2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65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293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梁山镇
17.核桃栽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95万元,在川王镇、龙山镇等3乡镇9村栽植核桃1900亩,亩均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9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412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855人。
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川王镇等3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8.花椒栽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04.7万元,在张家川镇、木河乡等8乡镇20村栽植花椒3490亩,亩均补助0.03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20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708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7495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8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9.乌龙头栽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86.9万元,在张家川镇、川王镇等9乡镇33村栽植乌龙头5738亩,亩均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3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44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648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9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0.分布式光伏扶贫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910万元,在恭门镇等10乡镇46村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1164户,户均补助2.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46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164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5238人。
主管单位: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0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1.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27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93村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将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由经营主体每年实行保底分红,年分红收益比例不低于入股总额的8%,从而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脱贫增收。项目实施后,将提高93个贫困村群众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增加7442户贫困群众收入,受益贫困人口33489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22.世行六期配套项目资金:计划投资667.5万元,在马鹿镇、张棉乡、闫家乡世行六期项目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配套资金667.5万元。项目实施后,加快培育壮大5个村畜牧养殖也发展,带动41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受益贫困人口1845人。
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马鹿镇、张棉乡、闫家乡
23.贫困户资产收益(入股配股)项目:计划投资947万元,对胡川镇367户、刘堡镇5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配股,组团投资产业项目,进行分红收益。加快培育壮大1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带动847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受益贫困人口3812人。
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胡川镇、刘堡镇
24.劳动力技能培训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69万元,在全县15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安排269万元。其中:安排105万元用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餐饮(牛肉拉面师)技能培训700人,培训标准1500元/人;安排156万元用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烹调师600人、中式面点师600人)技能培训1200人,培训标准1300元/人;安排5万元用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服装加工等培训工种50人,培训标准1000元/人;安排3万元用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电子产品加工培训工种50人,培训标准600元/人。增强75个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激发2000户贫困户内生动力,受益贫困人口1845人。
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5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5.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项目:计划投资67.5万元,在全县15乡镇资助2018年度在校的贫困家庭中职及高职学生450人完成学业,人均补助1500元,共计67.5万元。帮助142个村在校的贫困家庭中职及高职学生获得中技、中专和高职学历的449户贫困户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受益贫困人口2025人,达到“上学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
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26.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2.8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项目760人,人均补助0.03万元,共计22.8万元。增强38个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激发76户贫困户内生动力,受益贫困人口2025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
27.畜牧技术培训补助项目:计划投资58.05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畜牧技术培训项目1935人,人均补助0.03万元,共计58.05万元。增强78个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激发1935户贫困户内生动力,受益贫困人口2025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
28.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计划投资2145万元,在全县15乡镇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减轻15254户65592人贫困农户精准扶贫贷款利息负担,增加贫困户收入。
主管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
第二部分:中调新增入库计划安排的产业项目共28项,计划总投资20806.26万元。
1.种养产业项目共18项,计划投资5124.17万元。
(1)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计划投资90.8万元,在全县有果蔬保鲜库需求的8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8座。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8个贫困村果蔬产业保鲜及储存问题,增加656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2952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龙山镇等5个乡镇
(2)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15.211万元,在张川镇等6乡镇11村种植中药材1548.3亩,亩均补助0.17万元(柴胡、板蓝根亩均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11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61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7352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6个乡镇
(3)花椒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4.5万元,在龙山镇、川王镇2乡镇种植花椒150亩,亩均补助300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2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32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44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龙山镇、川王镇
(4)新建蔬菜大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2万元,在马关镇小庄村新建蔬菜大棚40座,每座补助8000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1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38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71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关镇
(5)饲料玉米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0.96万元,在张川镇刘家村种植饲料玉米80亩,每亩补助120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1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8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81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
(6)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2.2万元,在张川镇、马关镇2乡镇3村种植饲草740亩,每亩补助300元。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28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578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马关镇
(7)苹果栽植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龙山镇涉及3个村苹果种植共200亩。项目实施后,将发展壮大3个贫困村群众致富产业,增加16户贫困农户收入,受益贫困人口73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龙山镇
基础母牛购进补助项目:计划投资807万元,在张川镇、龙山镇等12乡镇93村购进基础母牛1614头,每头补助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2个乡镇
(9)基础母羊购进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30.2万元在张川镇等13乡镇44村购进基础母羊2604只,每只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44个村养殖业产业规模,增加60户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276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3个乡镇
(10)能繁母猪购进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万元,在大阳镇购进能繁母猪20只,每只补助0.05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1个村养殖业产业规模,增加3户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14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大阳镇
(11)土鸡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99.3万元,在张川镇等7乡镇16村养殖土鸡66200只,每只补助15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16个村养殖业产业规模,增加86户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417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个7乡镇
(12)中蜂养殖补助项目:计划投资8.8万元,在恭门镇养殖中蜂220箱补助8.8万元,其中杨坡村200箱、毛磨村6箱、阴山村4箱、杨坡村5箱、张窑村5箱。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5个村养殖业产业规模,增加12户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54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
(13)新建养畜暖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01万元,在恭门镇等3乡镇15村新建养畜暖棚座101座,每座补助1万。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15个村养殖业产业规模,增加101户贫困户稳定收入,受益贫困人口456人,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闫家乡、张棉乡
(14)畜牧产业奖补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对全县15乡镇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养殖户进行奖补。凡贫困户饲养能繁母牛、母驴、母马等,每繁活1头(匹、只)奖补2000元;饲养能繁基础母羊5只(含5只)以上,每繁活1只羔羊奖补100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详见附表)
(15)饲草料棚建设补助项目:计划投资42.8万元,在张家川县9乡镇新建214座饲草料棚,每座补助0.2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39村214户964人,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马关镇、木河乡等9乡镇(详见附表)
(16)贫困户电动铡草机购置补助项目:计划投资377.4万元,在张家川县12乡镇购进电动铡草机629台,每台补助6000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67村629户2830人,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刘堡镇、连五乡等12乡镇(详见附表)
(17)贫困户电动割草机购置补助项:计划投资62.5万元,在张家川县4乡镇购进割草机125台,每台补助5000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业业产业规模,受益29村125户563人,增加贫困户稳定收入,确保实现产业脱贫致富。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
实施单位:川王镇、胡川镇、马关镇、刘堡镇
(18)贫困户“五小”产业补助项目:计划投资108.5万元,在张家川县6乡镇实施。项目实施后,将受益20村36户162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恭门镇、木河乡等6乡镇(详见附表)
2.就业扶贫共4项,计划投资516.6万元。
(1)2015-2017年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追溯补偿续建项目:计划投资23.1万元,在全县15乡镇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及相关工作情况的通报》(甘脱贫领办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要求对2018年上半年未享受两后生“雨露计划”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贴进行追溯补偿。2018年用市级资金安排了17.4万元,不足的23.1万元安排补齐。项目实施后,将帮助获得中技、中专和高职学历的贫困户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达到“上学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受益92村270户1215人。
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详见附表)
(2)劳动技能培训补助项目短缺资金:计划投资326万元,在全县15乡镇根据“《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扶办发〔2018〕170号),安排”在全县15乡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安排269万元“。《关于下达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扶办发〔2019〕3号),安排”在全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投资65万元“。 按照《关于2019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6号)文件最新标准,深度贫困县A类培训标准为3300元/人次。共需660万元,按新标准执行,短缺资金326万元安排补足。项目实施后,将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受益75村2000户9120人。
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详见附表)
(3)两后生”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项目:计划投资67.5万元,在全县15乡镇资助2019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的贫困家庭中职及高职学生450人完成学业,人均补助1500元。项目实施后,将帮助获得中技、中专和高职学历的450名贫困户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达到”上学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
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详见附表)
(4)扶贫车间奖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认定50家扶贫车间,按照省上出台的支持”扶贫车间“发展奖补政策,每家奖补2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受益752户3385人。
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3.产业砂砾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350.32万元,在11乡镇修建产业路391.72公里,每公里补助6万元。项目实施后,将配套完善产业设施,为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受益65村5558户25019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大阳镇等11乡镇(详见附表)
4.其它产业项目共5项:计划总投资12815.17万元。
(1)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8个个省定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精神,在全县范围内142个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每村新增安排40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组团投资产业项目,共投资568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受益142村11644户52398人。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2)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1470万元,其中:在张家川镇大堡村、纳沟村和上沟村3个行政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32.68公顷(折合4990.20亩),新增耕地面积16.83公顷,项目投资630万元;在胡川镇窑上村和柳湾村2个行政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48.00公顷(折合6720.00亩),新增耕地面积13.44公顷,总投资84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耕地质量,稳定农业发展基础;增加有效耕地,解决区域人地矛盾,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土地整治利用与区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全力推进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受益5村407户1832人。
主管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胡川镇
(3)世行六期项目:计划投资813.3万元,其中:安排409.51万元用于9个已建合作社短缺配套资金,安排3.98万元用于管理员培训短缺配套资金;在恭门镇城子村、袁家村新建2个合作社共配套资金251.20万元(一是为2个合作社购买机械设备21.208万元,占机械设备总投资的44%;二是2个合作社土建工程投资国内配套资金167.992万元,占土建工程总投资的44%;三是2个合作社电力工程资金52万元;四是2个合作社项目管理监测费10万元);安排148.59万元用于9个合作社附属工程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加快培育壮大畜牧养殖也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主管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贫困户资产收益(入股配股)项目:计划投资4326万元,对闫家乡382户贫困户、平安乡215户贫困户、张棉乡314户贫困户、木河乡750户贫困户、川王镇734户贫困户、马关镇777户贫困户、梁山镇700户贫困户、连五乡454户贫困户入股配股。组团投资产业项目,获取分红,增加贫困户收入。
主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川王镇等8乡镇(详见附表)
”双助贷“工程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资525.87万元,用于2018-2019年度全县”双助贷“工程贷款贴息。将减轻贫困农户精准扶贫贷款利息负担,增加贫困户收入。
主管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乡镇
(二)农村基础设施共5项,计划总投资15124.5万元。
1.建制村畅返不畅项目:计划投资7270万元。其中:S305-张川镇纳家大庄改建四级公路2.8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9800平方米,3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1600平方米,边沟470米,涵洞1道,安防4.4公里,投资202.9万元。S305-张川镇杨店改建四级公路2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9000平方米,边沟470米,涵洞1道,安防2公里,投资125.1万元。张川镇东街-刘堡镇芦科改建四级公路14.1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3570平方米,排水340米,涵洞3道,安防14.1公里,投资207万元。张川镇孟寺-胡川镇柳湾改建四级公路10.2公里,移动土石方22163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275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9888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24230平方米,土路肩2875.83立方米,边沟7810米,涵洞2道,安防10.2公里,投资867万元。S305-胡川镇祁沟改建四级公路5.4公里,移动土石方6000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3410平方米,3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7660平方米,土路肩10000平方米,边沟1000米,涵洞3道,安防5.4,投资271万元。闫家乡阎家梁-陈家庙改建四级公路4.4公里,移动土石方6644立方米,铺筑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7700平方米,9cm后沥青混凝土路面8750平方米,硬路肩208.43立方米,边沟1371米,安防4.4公里,投资352万元。恭门镇张巴-仁湾改建四级公路2.5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490平方米,涵洞1道,投资21.9万元。S305-恭门镇梁湾改建四级公路1.6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500平方米,投资53.7万元。平安乡-恭门镇改建四级公路9.9公里,移动土石方12594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455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2172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8320平方米,土路肩4349.982立方米,挡土墙329.15立方米,边沟2874米,安防9.9公里,投资768万元。Z183-平安乡水泉改建四级公路3.3公里,特殊路基处理8198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6122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13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2591平方米,硬路肩398.772立方米,投资101.7万元。张大路-南山改建四级公路5.6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0500平方米,投资141万元。张大路-大地改建四级公路11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7758平方米,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4356平方米,3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17892平方米,排水4385米,涵洞11道,安防11公里,投资887万元。张大路-西崖改建四级公路9.8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4500平方米,投资332.5万元。马关镇石川-庙湾改建四级公路4.4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9100平方米,投资123.7万元。S305-马鹿镇韩河改建四级公路1.1公里,移动土石方1524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05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652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1872平方米,投资68.7万元。龙南路-连五乡中渠改建四级公路5.1公里,移动土石方7030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295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9542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9951平方米,土路肩862.808立方米,边沟2762米,涵洞1道,安防5.6公里,投资362.3万元。龙南路-张家改建四级公路3.1公里,移动土石方4457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134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826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5242平方米,土路肩341.940立方米,边沟2325米,涵洞1道,安防3.1公里,投资260万元。马鹿林场-宝坪改建四级公路6.3公里,移动土石方6923立方米,铺筑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4802平方米,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3010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45144平方米,土路肩490.923立方米,硬路肩490.923立方米,边沟5369米,挡土墙826.45立方米,涵洞3道,安防6.3公里,投资956.5万元。S305-车古改建四级公路5.6公里,移动土石方7497立方米,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2950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1977平方米,土路肩811.262立方米,边沟3170米,挡土墙1408.24立方米,涵洞9道,安防5.6公里,投资617.8万元。龙山-楸木-张秦路改建四级公路8.3公里,铺筑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1918平方米,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5347平方米,3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10970平方米,边沟1960米,挡土墙1408.24立方米,涵洞6道,安防8.3公里,投资550.2万元。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出行,受益25村4391户19158人。
主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投资2271万元。其中:在川王镇毛寨村焦沟组新建4.5米宽桥梁一座及附属设施,投资50万元。在川王镇关河新村修建长161米挡土墙一处,其中长143.5米,墙高6米;长17.5米,墙高4米,投资55万元。在川王镇海湾村新建2-16米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梁一座,投资68万元。在梁山镇樱桃沟村实施排水渠及护栏项目新建道路排水渠2200米,护栏1200米,投资65万元。在梁山镇杨渠村新建排洪渠1400米,投资40万元。在梁山镇五方村新建道路硬化5.6公里,梯形边沟400米,矩形边沟500米,挡土墙14米,急流槽15米/道,过水涵63米/12道,1-1砼圆管涵6.5米,按照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执行,投资242万元。在连五乡新建长10延米,宽4.5米桥梁一座,投资39万元。在连五乡贠家村新建通村道路450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5米,按照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执行,投资30万元。在大阳镇东沟村新建道路钢筋混凝土涵洞2道12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14米,护坡40米,投资72万元。在张川镇前山村新建道路排洪渠2000米,投资30万元。在马鹿镇韩河村新建小型桥梁2座,投资50万元。在马鹿镇金川村(清真寺旁)新建桥梁工程小桥1座;金川新村新建堤防300米,小桥一座,投资116万元。在马关镇庙湾村新建排洪渠1200米,投资30万元。在恭门镇麻山村新建挡土墙防护工程98米,排洪渠300米,投资92万元。在龙山镇冯塬村建2-10米钢筋混凝土桥梁一座,投资50万元。在龙山镇卢塬村顿家沟新建8米宽桥涵1座,投资20万元。在龙山镇马黑曼新村新建排水工程1处,投资46万元。在大阳镇南山村塌方路段修建护坡860立方米,拦水带138.7米,钢护栏138.7米,硬化水毁路面1060平方米,急流槽12米,土方开挖并回填2093立方米,投资78万元。在张家川镇下仁村一二组巷道建设长1200米、宽0.8米、高1米的排水暗渠,投资40万元。在张家川镇刘家村新建2-10米钢筋混凝土桥梁一座,投资52万元。在大阳镇刘山村新建桥梁工程小桥2座,投资110万元。在大阳镇河李村小学东侧道路外侧修建挡土墙长45米高4.5米,砖围墙长45米高0.8米,护坡长45米高2.5米,钢筋混凝土踏步级排水沟49.15米,投资50万元。在大阳镇汪洋新建桥梁工程小桥1座,投资30万元。在刘堡镇丰银村新建桥梁1座,投资55万元。在刘堡镇董家至米家修建桥梁1座,投资70万元。在恭门镇恭门村(张钢路)新建桥梁1座30米,西关村(景家峡)新建桥梁1座25米,投资165万元。在恭门镇毛山村上湾组新建路肩墙60米,投资30万元。在平安乡梨树村新建防护设施和排水边沟220米,投资50万元。在平安乡马原村四湾组新建1-13米钢筋混凝土桥梁一座,投资28万元。在胡川镇王安村新建桥1座,投资100万元。在刘堡镇杜家村新建排洪渠2300米,投资65万元。在张棉乡张棉村、庙川村、周家村新建排洪渠520米,投资20万元。在木河乡秋木村新建道路防护路肩墙60米,投资18万元。在木河乡店子村水沟组新建堤防1000米,小桥1座,投资145万元。在闫家新建丁河村桥梁1座,王坪村小桥2座。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出行困难,受益37村3677户12816人。
主管单位: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5乡镇(详见附表)
3.危房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075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补助续建项目(一):一是安排资金945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362户四类户C级危房改造项目,户均配套补助2.2万元。通过摸底核查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政策兜底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大补助规模。(其中一批财专资金配套为2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配套189.6万元,户均配套0.8万元)二是安排资金180万元,对2018年省市下达危改任务362户中的建房困难四类户90户进行差异化补助。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二):安排306.2万元,有效解决15个乡镇40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684中四类户404户共计1156.2万元,天津帮扶资金850万元,涉农资金安排306.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项目(三):安排643.8万元,解决15乡镇200户四类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住房问题。项目实施后,将解决701户3154人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
主管单位:县住建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15乡镇(详见附表)
4.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计划投资3046.5万元。其中:脱贫攻坚农村供水巩固提升东水西引工程:从东峡水库提水至新建净水车间经絮凝、沉淀、净化、消毒处理后提水至喜湾梁,新建高位蓄水池,埋设输水管道将喜湾梁高位水池与原刘堡梁工程黑雀梁高位水池联通。埋设输水钢管200m,修建净水车间1座,泵房1座,1000m3清水池1座,埋设上水钢管16490m,建1000m3高位蓄水池1座,埋设输水联通管1050m。总投资3200万元,市级159.5万元,县级整合安排3040.5万元。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6乡镇69行政村16564户80814人,其中贫困户1098户,贫困人口10178人饮水安全问题。张棉乡农村安全用水点项目:投资6万元,在张棉乡盘山村实施安全饮水供水点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贫困户40户,贫困人口201人饮水安全问题。
主管单位:县水务局
实施单位:张川镇等6乡镇
5.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计划投资462万元,在全县15乡镇用于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减轻农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负担。
主管单位: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全县15个乡镇
六、整合程序
(一)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资金。县财政局对中央省市到位可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进行归类统计,建立整合资金台账;落实县级财政用于脱贫攻坚资金,根据需求统筹整合使用、纳入整合资金台账。将到位可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保障专责组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是否整合使用,同时提供县扶贫办,用于统筹安排项目。及时将资金下达实际使用单位。
(二)县扶贫办统筹安排项目。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额度统筹安排项目。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分批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提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定意见组织扶贫办、财政局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七、责任分工
(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使用方案的审核、报备工作,下达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批复部门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年度资金整合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县扶贫办:负责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的牵头组织协调。协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使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年度使用实施方案,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日常检查。配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开展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三)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立项工作。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配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开展验收。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地审核或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五)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负责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六)县财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通知统筹整合资金额度;配合扶贫办编制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依据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负责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指标下达、县级资金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七)县审计局: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
(八)项目主管部门: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主体。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相关程序,会同乡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健全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落地主体。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做好年度项目实施落地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情况,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稳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逐级建立组织管理平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高效使用。
(二)创新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推动实质整合,尽可能实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县直相关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并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公示促进阳光操作。
(五)加强配合协作。县财政局、扶贫办要切实发挥好扶贫攻坚资金整合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部署,服从全局,履行职责,做好部门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并抓好项目落实,努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六)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单位参与,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再评价等由县扶贫办负责,评价结果纳入各部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贫困村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县政府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为全县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规划扶贫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对整合成效突出的部门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对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以整合为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