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扶办发〔2018〕170号
张家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一批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张家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一批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111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25万元,我办坚持“突出深度贫困对象、突出当年预脱贫村、突出薄弱环节、突出精准要求”的项目安排原则,紧扣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的《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立足相关部门批复的2019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认真筛选、实际勘察,编制了张家川县二Ο一九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经12月19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八次会议和12月21日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并原则通过,向省市上报了《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上报张家川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报告》(张脱贫领发〔2018〕46号),最终形成《张家川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计划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25万元。重点包括以下6项建设内容:
1.产业开发项目12111.05万元。
2.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189.6万元。
3.贫困户脱贫能力提升项目417.35万元。
4.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2145万元。
5.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462万元。
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确定后,要严格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扶贫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细则(试行)》(甘办发〔2014〕66号)、《天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办发〔2015〕7号)、《天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农〔2017〕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3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资金由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实施。种植业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报账;养殖业项目由乡镇实施,县畜牧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林果业项目由乡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报账;光伏扶贫项目由涉及乡镇负责实施,县发改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共同参与监管,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由乡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管并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世行六期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扶贫办外资中心负责,涉及乡村具体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由人社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和乡镇实施,由培训涉及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及报账;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贫困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拨付。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间,及时启动实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时开展技能培训、招标采购、施工备料等工作,所有项目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4、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工程类项目及种苗采购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养殖业和核桃、花椒等种养业项目可以以合作社模式实施,将资金全部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名下;产业发展及培训等到户到人项目扶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与“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相衔接,到户补助资金必须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项目验收要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吸纳项目所在地的乡村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靠实县乡村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张家川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http://zwgk.zjc.gov.cn/uploadfile/2018/1228/20181228111958693.xlsx
张家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6日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