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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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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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851596Y2021  时间:2019-12-06 21:10:00 来源:   作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张家川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全省深度贫困县,现辖10镇5乡255个行政村,总人口33.95万人。
  
  2.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在中央资金中安排我县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41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项目都已全部完成。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2019年中央达我县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412万元,其中安排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资金411.82万元,主要用于胡川镇、张棉乡2乡镇5村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正在报账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在贫困村修建产业路和架设便桥等附属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改善了落后的交通运输问题,使群众出行、产业运输等问题得了很好解决;修建水渠、护坡及埋设管涵等道路附属设施为了更好地保护道路使用期限,同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张家川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2017〕41号)精神,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改为国库集中支付形式,工程支出进行逐级审批,计量支付。重点项目采取专户管理,分类核算,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且按照工程计量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没有侵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项目绩效考核自评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进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项目资金的宏观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工作组到各个项目实施底进行了现场评价。一是查看了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分别到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三是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查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督促实施部门及时对遗留问题进行改进;四是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群众满意度综合计算得分。
  
  (三)绩效评价框架。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绩效导向,目标控制;结果应用,公开透明;逐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对产出、效益、满意度3项指标量化打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得分。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 绩效分析
  
  1、组织架构。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包村人员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①、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②对现场进行钻探、勘测,收集第一手资料。③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预算。④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实施。
  
    3、监管措施  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二)评价结论
  
  1.通过现场评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较规范、运作较得当,经审定产出指标得分50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8分,预算资金执行率得分10分,总体评价得分98分。
  
  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11.82万项目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决策有理有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运用得当,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并严格按照世行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目前已实施完成,项目效益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地农户对项目建设很满意。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三通一平”服务,协调与地方群众的关系,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工程质量,施工程序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所有项目均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项目招投标符合国家规定,招标公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作、公正透明;项目建设无转包和分包等问题,也没有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等以权谋私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征地拆迁问题难度比较大,阻碍公路施工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施工进度,加大了部分路段的实施费用,造成资金短缺。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多安排项目,加大支持我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完善村级路网结构,彻底解决断头路。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带动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经济社会价值,真正达到便民利民的预期目标。
  
  五、报告附表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胡川镇、张棉乡

邮  编

7415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5月起至2020年6月止

计划安排资

金(万元)

411.82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411.82

实际支出

(万元)

411.82

结余

(万元)

0

其中:

中央财政

411.82

其中:

中央财政

411.82

其中:

中央财政

411.82

其中:

中央财政

0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0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资金

实际支出

备注

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11.82

411.82

 

支出合计

411.82

411.82

 

三、项目影响

通过在贫困村修建产业路和架设便桥等附属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改善了落后的交通运输问题,使群众出行、产业运输等问题得了很好解决;修建水渠、护坡及埋设管涵等道路附属设施为了更好地保护道路使用期限,同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完成5个贫困村修建产业路里程9.7公里;排水渠9.782公里;护坡1915.54立方米;管涵259米;架设便桥1座。通过在贫困村修建产业路和架设便桥等附属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改善了落后的交通运输问题,使群众出行、产业运输等问题得了很好解决;修建水渠、护坡及埋设管涵等道路附属设施为了更好地保护道路使用期限,同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项目申报及批复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决策有理有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运用得当,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新增贫困村产业路里程

≥9.7公里

9.7公里

新增贫困村便桥数量

≥1座

1座里

新增贫困村排水渠里程

≥9.782公里

9.782公里

新增贫困村管涵里程

≥259米

259米

新增贫困村护坡面积

≥1915.54立方米

1915.54立方米

质量

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贫困村产业路面宽度

≥3米

3米

贫困村便桥长度

≥15米

15米

贫困村便桥宽度

≥4米

4米

贫困村管涵直径

≥40*60(80*80)

≥40*60(80*80)

时效

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投入使用率

≥100%

100%

成本

指标

贫困村产业路补助标准

6万元/公里

6万元/公里

贫困村便桥补助标准

4.1万元/米

4.1万元/米

贫困村排水渠补助标

1.28万元/米

1.28万元/米

贫困村管涵补助标准

0.2535万元/米

0.2535万元/米

贫困村护坡补助标准

0.055万元/立方米

0.055万元/立方米

社会

效益

指标

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产业路率

≥98%

≥98%

贫困地区群众通产业地平均缩短时间

≥30分钟

≥30分钟

项目覆盖贫困自然村个数

≥95%

95%

受益群众户数中建档立卡户数

5个

5个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3895人

≥3895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使用年限

≥8年

8年

满意度

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100%

100%

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满意度

≥100%

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达标

五、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王存银

副局长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邓志春

干部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马骐

干部

张家川县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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