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办发〔2019〕77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二Ο一九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征得天津市滨海新区同意,现安排2019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100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开办发〔2019〕95号)精神、《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东西扶贫协作框架协议》内容及甘津两省市关于帮扶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安排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安排325.37万元用于为马鹿中心小学等8所学校采购教育设备。
二是心电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安排88.4万元用于张川镇中心卫生院等16家乡镇卫生院配置一体化数字心电图机(含网络对接)项目。
三是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安排586.23万元按照“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人均0.5万元,户均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解决全县2017年底未脱贫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填平补齐。
二、项目实施
天津帮扶资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开发〔2019〕95号)文件要求,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相关行业部门要按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分头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县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组织实施。
1.心电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会同财政局开展资金拨付、报账。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由县教育局实施,县教育局负责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会同财政局开展资金拨付、报账。
3.到户产业扶持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会同财政局开展资金拨付、报账。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按照时限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报账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报账任务,切实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效益。
3.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按照“谁分配、谁公告,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对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要严格执行资金报账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实施项目,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