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办发〔2019〕62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部分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部分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关于印发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煤地党发〔2019〕26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总局2019年对口帮扶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计划的实施。截至目前,部分项目已基本完成,但受省级政策调整及我县工作实际变化,按总局项目计划仍有242.5万元帮扶资金项目难以实施。为防止扶贫资金滞留或闲置,根据有关单位、乡镇申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征求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同意,经2019年10月24日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及10月25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定并通过,对不能实施的242.5万元项目资金作出如下调整,请根据对口帮扶协议及帮扶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抓好项目落实。
一、建设内容
(一)、技术人员培训
总局今年计划培训我县技术人员1200名,截至目前完成775名培训任务,计划安排18万元培训技术人员450名,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完成今年培训任务。
(二)、产业项目
按照中央定点单位有关要求,扶持县级龙头企业(中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合作社(张家川镇瓦泉村益民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各安排20万元,共4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三)、“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1、教育扶贫:安排12.5万元用于贫困学生资助,计划资助贫困青少年学生72名,由团县委负责实施。
2、农村危房改造:安排172万元用于农户危房改造项目,实行差异化补助,由县住建局及各乡镇负责实施。
二、项目实施
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开发〔2019〕95号)文件要求,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相关行业部门要按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分头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查工作。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县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组织实施。
1、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由县财政局向县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与实施、资金报账与验收等工作。
2、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项目由县财政局向县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与实施、资金报账与验收等工作……
3、教育扶贫项目由县财政局向团县委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团县委负责项目管理与实施、资金报账与验收等工作。
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由县财政局向县住建局下达项目资金指标,县住建局和相关乡镇负责项目管理与实施、资金报账与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按照时限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报账进度,确保11月底完成报账任务,切实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效益。
3、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按照“谁分配、谁公告,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对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使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要严格执行资金报账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实施项目,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