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对口帮扶协议书(2020年)》精神,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帮扶我县2020年帮扶资金132万元。资金到位后,我办紧紧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和明显弱项,根据《协议书》中双方议定内容,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提出了张家川县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该计划已经2020年4月20日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和4月21日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年第五次会议研究审定并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内容
计划安排2020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帮扶资金132万元。重点包括以下2项建设内容:
1、安排帮扶资金70万元,用于龙山镇冯塬村修建护坡项目
2、安排帮扶资金62万元,用于龙山镇马黑曼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办事处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确定后,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监管,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各涉及部门及乡镇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及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开办发〔2019〕95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帮扶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龙山镇要及时启动实施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资金按期拨付,切实发挥帮扶资金效益。同时严格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分级分类进行公告公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项目验收要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所在地乡村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要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规范实施项目,靠实县乡村帮扶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及时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帮扶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