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脱贫领办发〔2020〕83号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Ο二Ο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71号)文件精神,省上共下达我县2020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750万元。
项目计划已经2020年11月12日县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函同意,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计划安排2020年第三批天津帮扶资金750万元。重点包括以下4项建设内容。
1.产业扶贫项目240万元;
2.就业扶贫项目13.84万元;
3.“两不愁三保障”项目97.03万元;
4.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99.13万元。
(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接文后,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管帮扶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管理帮扶资金。要按照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开发〔2019〕95号)文件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甘开办发〔2020〕32号)规定,在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管好用好天津市市级帮扶资金。
2、明确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制,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实施。大阳镇大阳村中药材产业晾晒棚建设项目由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雨露计划”追溯补偿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及资金监管、拨付和报账;龙山镇西街小学计算机教室设备购置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用床设备购置项目由县教体局负责实施、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川王镇松树湾村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川王镇西崖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张川镇瓦泉村护坡治理工程项目、张川镇刘家村排水渠项目、张棉乡水毁道路维修保通畅项目、龙山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梁山镇杨渠村通村道路维修加固项目、马关镇水毁道路维修项目、马鹿镇石庄科村护坡建设项目由各乡镇负责实施,县发改局负责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实施天津市市级财政帮扶资金项目,及时开展技能培训、招标采购、施工等工作,所有项目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4、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工程类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产业发展及培训等到户到人项目扶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补助资金必须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项目验收要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吸纳项目所在地的乡村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要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谁分配、谁公告、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靠实县乡村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及时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5、加强项目资金信息录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将本批帮扶资金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东西部扶贫协作子系统,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情况。扶贫部门要会同东部协作方对信息录入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张家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