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1〕16号
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1年度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天津市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开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省上共下达我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5600万元,其中:第一批财政援助资金4700万元,第二批财政援助资金900万元。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和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审定并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内容
本计划下达天津市市级帮扶资金5600万元。重点包括以下5项建设内容:
1、产业合作项目283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0.6%,其中:消费帮扶项目63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5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120万元,乡村旅游项目240万元,产业路建设项目912万元;
2、劳务合作项目300.7万元,其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68.5万元,劳务输转交通补贴项目181.2万元,就业帮扶车间奖补项目51万元;
3、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600万元;
4、“两不愁三保障”项目1773.3万元;其中:“互联网+健康扶贫”医疗保障项目449.6万元,平安乡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299.7万元,张家川县马鹿梁农村供水保障扩建工程1024万元;
5、防返贫保险项目91万元。
项目计划明细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张家川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确定后,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管帮扶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管理财政援助资金。要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在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管好用好天津援助资金。
2、明确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制,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监管实施。消费帮扶项目由县商务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相关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鼓励多元化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所有,要建立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之间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由县科技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乡村旅游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县文旅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路建设项目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劳务协作项目分别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由培训涉及部门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互联网+健康扶贫”医疗保障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平安乡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张家川县马鹿梁农村供水保障扩建工程由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报账;防返贫保险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和相关乡镇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拨付及报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实施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及时开展培训、招标采购、施工备料等工作,所有项目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切实发挥援助资金效益。
4、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规范管理实施项目,工程类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要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吸纳项目所在地的乡村干部、群众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要严格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和“谁分配、谁公告、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援助资金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要进一步靠实县乡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财政、发改、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加强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县乡村振兴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将本批帮扶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东西部协作 子系统,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情况。要在项目计划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东西部协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每月在系统内报送项目进展直至项目完成。
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