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然资源发〔2021〕3号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建设的批复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梁山镇人民政府,马关镇人民政府,川王镇人民政府,大阳镇人民政府,刘堡镇人民政府,胡川镇人民政府,木河乡人民政府,平安乡人民政府:
按照《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你们9乡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请报告,经我局组织地质勘察单位专家对你们提出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同意张家川镇等9乡镇21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具体方案见附表。
以上2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将列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请张家川镇、梁山镇、马关镇、川王镇、大阳镇、刘堡镇、胡川镇、木河乡、平安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后,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在工程未实施前切实做好灾情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