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乡振局发〔2022〕24号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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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乡振局发〔2022〕24号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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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788588U2022  时间:2022-04-15 10:26:00 来源: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张乡振局发〔2022〕24号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现将《天水市乡村振兴局转发<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靠实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22年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要把当前防止返贫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思想不松懈,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纳入对象上不设规模限制,工作措施上不能有任何“花架子”,目标上要非常明确,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动态清零,主动作为,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要学懂弄通政策标准。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经常性开展业务学习和工作指导,要把好识别标准关,2022年防返贫监测最低收入参考线为6500元,但不以收入为唯一标准,统筹考虑返贫致贫风险、“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大额刚性指出等综合因素。要把好对象范围关,监测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重点关注“六必查”“六必访”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学懂弄通三种必须认定和十种不应该认定为监测对象的情况,以及农村户籍、非农业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关系与概念。要把好公开公示关,民主评议后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公示不少于5天,县乡不再重复公示。要把好信息录入关,纳入后及时录入国家监测系统,要确保收入、支出、帮扶措施等信息“线上”“线下”真实准确、高度一致。
 
  三要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应纳尽纳工作,要杜绝应纳未纳的“漏评户”、富人戴穷帽的“错评户”、未落实措施的“空挂户”、标准界定不严的“体外循环户”、风险消除不准的“虚假户”。要对新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或标注新发生风险的在10天之内明确帮扶措施,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风险消除工作不能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要坚持“七不消”原则,进行风险消除评估,确保风险消除对象达到稳定消除标准。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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