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组有关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专家组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2号县司法大楼2楼203室
负责人:马勇
联系电话: 0938-7886196
(二)应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查处。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2号县司法大楼2楼202室
负责人:马文江
联系电话: 13893829788
(三)防灾减灾救灾股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2号县司法大楼1楼105室
负责人:马金义
联系电话: 17739902809
(四)安全监管股
主要职责: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参与重要会议材料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2号县司法大楼2楼210室
负责人:雷仲强
联系电话: 13893847488
(五)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教育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参与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执法监察。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监察。依法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监测检验工作进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对安全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南路2号县司法大楼2楼208室
负责人:闫修
联系电话: 18993865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