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字〔2023〕19号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铲除农资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农资经营集散地、春耕春管重点地区,围绕重点农资品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执法,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劣农资案件,稳定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全年粮食丰收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以玉米、小麦、马铃薯和当地其他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假种子、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超审定区域推广、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档案、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假劣农药为重点,加强农药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标注登记证号、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肥料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农膜:以农膜经销市场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市场销售农膜质量的抽检,积极配合市场管理等部门依法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农膜进行查封、扣押,严厉查处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用地膜、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等违法行为。
农机:以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为监管重点,加大对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
兽药:严厉查处非法制售违禁兽用药品及假劣兽药、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强化对2016年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监督检查,未附二维码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日常巡查,开展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及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和三聚氰胺不遵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规定生产经营的饲料,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养殖环节: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无动物防疫合格证开展养殖、未建立养殖档案、未落实出栏报检和落地报告制度。严厉打击病死动物或者死因不明动物未按规定处置随意丢弃的行为。
渔业:组织开展对水生动物栖息地巡护活动和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职清理整顿水生动物非法交易、非法捕捞的行为。
(二)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县际等区域接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农资下乡“忽悠团”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查假劣农资游商游贩坑农害农。
种养殖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互联网领域:加大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力度,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趁机利用互联网、微信、电商平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发现涉案线索及时移送。
(三)重点时节
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时节,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庆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实施严管严控。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在重点农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一是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2月-2023年5月)。二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行动(2023年6月-2023年8月)。三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9月-2023年11月)。做到“检查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监管,扎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用种、用药和用肥安全。
(二)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三)狠抓案件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原则,切实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质量抽查,以及上级交办等方式发现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查办,决不姑息。对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四)实施检打联动。各行业主管单位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农资抽检批次频次,增强农资执法抽检的精准度,以问题产品、群众投诉举报等为重点开展针对性执法抽检,精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具体分工如下: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县农技站负责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县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种子仟样抽检;县植保站负责农药产品标签、质量抽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负责农产品产地抽检;县农机管理站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抽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抽检;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负责渔业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对在执法检查、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由行业负责单位及时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并追根溯源,并依法处理。
(五)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六)加快信用建设。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七)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对办理是一般程序案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局农资打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全面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日常检查等工作。局属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12316”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电视、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行动实效。一要抓住农资销售旺季,加大对农资市场和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二要狠抓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确保令行禁止。三要狠抓大要案的查处,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一查到底。四要抓好农资市场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重点健全农资产品的质量抽检制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坚决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进入流通渠道。
(四)加强配合协调,构建打假机制。积极加强与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的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整体效能。
(五)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责任追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对假劣农资的监督,健全群众投诉举报、重大涉农案件上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绝不推诿扯皮,徇私枉法。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农资问题而引发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成效。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期间,局属各行业单位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分析我县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并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兴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张旭红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一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学礼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蔡向前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姬永华 县植保站站长
卢晓明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马青杰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周志国 县农技站站长
王志远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主任
马宝华 县渔业技术推广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