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办财〔2011〕163号)和《甘肃省兽医局、省财政厅甘兽医〔2012〕3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提前安排部分2019年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甘牧医)〔2018〕5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资金的通知》(甘牧医)〔2018〕11号文件精神。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养殖环节病死生猪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全县生猪养殖场户
3.补贴标准: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补助经费又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每头分别补助60元、10元和10元
4.咨询电话:0938-7816826
5.受理单位: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6.办理时限:在资金到位后30日内兑现到户
三、 监督渠道:
张家川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38—781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