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梁政发〔2022〕12号
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梁山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80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发〔2021〕118号)和《张家川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梁山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梁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梁山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张家川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兑付工作,积极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扩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进一步提高种地养地的意识。
二、工作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根据《张家川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分配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92599.46元(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分配820119.70元,播种面积分配772479.76元)。根据省市县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要求,以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2018一2020年度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计算分配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各村严格按照财政部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各村务必认真核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农户“一卡通”账号准确无误。
(四)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界定。各村组织填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行政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一折通”账户卡号等内容,各村审核无误后将《清册》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连通公示结果、会议记录、各村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各村《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五份)上报镇农业中心审核存档,再由镇农业中心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认真落实梁山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现成立梁山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马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窦喜军 副镇长
王国平农业中心主任
成员:马根太 张建斌 豆小龙 李少东 惠喜东 马小飞 马泽霞 马守清 李宝元 马五平 马宝祥 张登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张登旺负责业务指导和《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收集、汇总上报,各村书记具体负责各村《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填报、审核、公示。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等传统形式,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县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电话:0938-7816166)。
(五)严把时间节点。根据省市县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在资金到位后30日内兑现到户。各村要认真安排部署,力争按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