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80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止2021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撂荒地坚决不予奖补。
2.补贴范围: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粮食播种面积以2020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耕地面积为基础,补贴面积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三年平均粮食产量以2018-2020年张家川县统计年鉴分乡镇粮食产量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3.补贴标准:某乡镇补贴资金总额=某乡镇播种面积补贴额+某乡镇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补贴额;某乡镇播种面积补贴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补贴资金总额/全县粮食播种总面积)×该乡镇粮食播种面积;某乡镇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补贴额=(全县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补贴额/全县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该乡镇三年平均粮食产量。
注:农户的补贴金额是以上述公式中对乡镇的补贴总资金为前提,综合乡镇下辖各村的粮食面积、三年的平均粮食产量测算本村农户的平均享受资金基数,再根据农户的承包地面积计算享受资金额。
4.咨询电话:0938-7816166
5.受理单位: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6.办理时限:在资金到位后30日内兑现到户
三、 监督渠道:
张家川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38—781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