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1〕46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计划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计划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23号)文件精神,2021年合计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723万元,现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资金计划545万元参照第一批测算分配到各乡镇,请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要求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补贴对象精准、补贴标准测算准确、补贴发放及时,规范发放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资金通过“一卡通”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规范补贴发放流程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4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规范。一是要做好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录入、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补贴项目乡镇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各乡镇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二是要建立数据上报机制,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乡镇村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形成完整的数据资料,于7月2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宣传补贴政策
各乡镇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引导乡镇、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的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