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4年最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还未下达,按照省上要求,张家川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在新方案未出台之前,继续参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张家川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执行。
1.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县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3.中央财政资金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43个小类156个品目。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15乡镇。
4.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5.受理补贴申请。一是张家川县农机管理站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7.线上申请自行登陆甘肃农机购置补贴APP查看,办理申请事宜。
8.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