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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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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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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nyncj/2025-00057 时间:2025-01-17 11:22:0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2025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志和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申报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牧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牧业普法宣传工作。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较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发证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局权责清单网上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服”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落实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

2、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抚恤金、遗属补助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药、化肥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试验、推广,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及帮扶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承担外来植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畜牧渔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畜牧产业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畜牧渔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县畜牧渔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园区)、新型合作组织及营销体系等畜牧渔业全产业链建设和畜牧渔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县畜牧渔业生产运行监测及统计工作,组织畜牧业生产运行情况调度。监督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的管理。负责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承担畜牧渔业防灾减灾和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有关工作。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外来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防治管理。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拟订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情信息管理,组织疫情风险分析研判。负责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组织实施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屠宰行业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负责畜禽屠宰行业运行情况调度,承担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承担畜(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病死畜禽及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有关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负责饲料和畜禽饲养、收购、贩运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监管。组织实施牧草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饲草良种体系建设、人工种草、粮改饲等种养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调查与饲料化开发利用等工作。

5、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承担农村“三农”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牧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指导全县农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牧业走出去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全县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6、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争取农牧业对外项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管理。负责“一键报贫”、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行业部门数据预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提出,指导“一户一策”制定落实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采集录入和动态管理。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评估,承担灾情数据分析工作;协调全县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的联络对接、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协调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研究制定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相关资金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政策研究和规划,对接协调帮扶单位优化帮扶工作。负责常态化开展驻村帮扶督查,对驻村各项制度落实、村情民意掌握、帮扶工作成效等进行检查。负责对帮扶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表彰等工作。负责对工作队员进行示范培训和全员培训。配合组织部门开展省市县领导、驻县及县直帮扶单位联系乡村的协调管理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选派调整工作;负责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规划。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研究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协调指导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项目资金、帮扶项目资产相关数据录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互助资金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是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内审股)、人事股、农业产业股、农村管理股、畜牧兽医股、项目股、防返贫监测帮扶和项目计划股,7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所属事业单位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无所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农业农村局(本级)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01.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29万元,增长3.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01.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29万元,增长3.85%。其中:基本支出484.49万元,占80.60%;项目支出116.64万元,占19.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8.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为18.67万元。

3.农林水支出为488.2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为35.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29万元,增长3.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职能划转我局人员经费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42万元、津贴补贴69.94万元、奖金71.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35.52万元、绩效工资33.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退休费7.55万元、抚恤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5.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6.6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116.64万元,增长0%,共包含1个项目,其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经费116.64万元; 预算依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林业厅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甘肃银保监局《甘肃省农业保险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金〔2019〕12号)文件精神,第四章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各级财政承担的保险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4.培训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培训费预算。

5.会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单位无会议费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3万元,下降84.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上的口径变化,上年度所属单位事业运行统计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63.1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0平方米。共有业务用车1辆,价值22.8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2.81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2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无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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