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县特色产业稳步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张家川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机合作社示范项目方案》(张农发〔2023〕97号),为提高项目执行能力,规范项目管理,现将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家川县2023年农机合作社示范项目实施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1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