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县特色产业稳步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张家川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实施方案》(张农发〔2023〕3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项目执行能力,规范项目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现将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资金实施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16166。
附件:2023年张家川县农作物秸秆回收打捆一体机购置项目花名册


